預算機關
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承辦單位
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預算金額
70,142,000 元()
計畫內容
1.新購及汰換各科室業務需要之電腦硬體設備2.辦理好望角或其他都市景觀工程之設計、監造、興闢、修繕業務
3.辦理前瞻計畫-「城鎮風貌及創生環境營造計畫」、「地方創生城鄉風貌營造計畫」
4.辦理國土計畫、非都市土地之業務所需購置之硬體及雜項設備等
4.辦理住宅補貼業務推動所需要之雜項設備等
預期成果
1.配合行政院推動執行地方創生計畫,做為促使在地企業、民間團體與居民公、私合作之基礎,滾動地方量能
2.視業務需求完成好望角相關計畫,及其他景觀工程,以提昇都市景觀品質
3.完成新購及汰換各科室業務需要之電腦硬體設備以利各項業務推展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4預算 |
|---|---|---|---|---|---|---|
| 3000 | 設備及投資 | 市款19,332,000元,收支併列50,810,000元 | 70,142,000 | |||
| 3015 | 公共建設及設施費 | 64,577,000 | ||||
| 辦理或委託相關單位代辦好望角、綠培力或其他都市景觀工 程之設計、監造、興闢、修 繕、維護等業務 |
1 | 年 | 5,000,000 | 5,000,000 | ||
| 歷年城鄉風貌辦理修繕及管理維護等所需費用 | 1 | 年 | 500,000 | 500,000 | ||
| 辦理前瞻計畫-「城鎮風貌及創生環境營造計畫」政策引導 型第5階段-「113年臺南市新 化區水圳縫補計畫」案(補助 款12,320,000元、市款 3,680,000元,依據內政部113 年4月2日台內國字第 1130803102號函及臺南市議會 113年7月1日南議建設字第 1130005507號函同意墊付並辦 理轉正) |
1 | 年 | 16,000,000 | 16,000,000 | ||
| 辦理前瞻計畫-「地方創生城鄉風貌營造計畫」第10階段- 「113年臺南市楠西區照興里 |
1 | 年 | 7,000,000 | 7,000,000 | ||
| 永興吊橋閒置空間整理計畫」 (補助款5,390,000元、市款 1,610,000元,依據內政部113 年6月26日台內國字第 1130806816號函及臺南市議會 113年8月23日南議建設字第 1130007373號函同意墊付並辦 理轉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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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瞻計畫-辦理福安坑溪古河道露明段水環境開放空間改善 計畫,總經費38,000,000元, 補助款29,640,000元、市款 8,360,000元,採一次發包,分 年編列預算辦理(111年度編 列1,923,000元、114年度編列 36,077,000元),其中114年度 編列36,077,000元,補助款 28,140,000元、市款7,937,000 元,依據經濟部111年7月28日 經授水字第11120210350號函 及111年8月22日經授水字第 11120211610號函辦理 |
1 | 年 | 36,077,000 | 36,077,000 | ||
| 3025 | 運輸設備費 | 130,000 | ||||
| 汰換普通重型機車1台 | 1 | 台 | 130,000 | 130,000 | ||
| 3030 |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660,000 | ||||
| 汰換個人電腦(不含螢幕) | 15 | 台 | 25,000 | 375,000 | ||
| 辦理「112年度執行非都市土地開發許可審查作業費」所需 網路附接儲存設備1台、平板 電腦2台、彩色雷射印表機1台 等設備(全部補助款185,000 元,依據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113年5月1日國署計字第 1131061460號函及臺南市議會 113年7月1日南議建設字第 1130005506號函同意墊付並辦 理轉正) |
1 | 年 | 185,000 | 185,000 | ||
| 新增個人電腦(不含螢幕)(新增員額4人) | 4 | 台 | 25,000 | 100,000 | ||
| 3035 | 雜項設備費 | 4,775,000 | ||||
| 辦理「112年度執行非都市土地開發許可審查作業費」所需 投影機1台、移動式布幕1座、 數位攝影機1台等設備(全部 補助款75,000元,依據內政部 國土管理署113年5月1日國署 |
1 | 批 | 75,000 | 75,000 | ||
| 計字第1131061460號函及臺南 市議會113年7月1日南議建設 字第1130005506號函同意墊付 並辦理轉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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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辦理114年度住宅補貼業務推動費所需之小東住宅科辦公室 需購置空調設備、電話總機系 統建置、會議室麥克風設備、 監視器主機、投影機、投影機 螢幕、差勤刷卡機、辦公桌椅 等與辦公相關設備(全部補助 款4,700,000元,依據內政部國 土管理署113年5月14日國署住 字第1131073842號函辦理) |
1 | 批 | 4,700,000 | 4,7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