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
承辦單位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
預算金額
562,444,000 元()
計畫內容
交通管制工程規劃、標誌、標線、號誌設施及安全設施等工程之設計、施工、驗收,交通管
制設施、號誌設備之裝設、維修等事項
預期成果
易肇事路段及交通安全設施持續改善、維護以達成交通改善及用路人行進之安全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4預算 |
|---|---|---|---|---|---|---|
| 3000 | 設備及投資 | 市款561,444,000元,收支併列 1,000,000元 |
562,444,000 | |||
| 3015 | 公共建設及設施費 | 562,444,000 | ||||
| 1.標線漆繪磨除塗銷、交通安全 設施等費用(標誌、導標、反射 鏡、分隔島改善等)新設改善及維 護等費用 2.本計畫依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 規定,屬可提列工程管理費項目 ,依工程總價以3.5%~6%估算工 程管理費約1,980,000元 |
1 | 年 | 62,795,000 | 62,795,000 | ||
| 1.交通號誌新設改善及維護、燈 箱燈桿汰換、線路地下化改善、 易肇事地點改善等費用 2.本計畫依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 規定,屬可提列工程管理費項目 ,依工程總價以2.5%~3.5%估算 工程管理費約2,045,000元 |
1 | 年 | 130,000,000 | 130,000,000 | ||
| 1.交通號誌控制器汰舊更新等費 用 2.本計畫依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 規定,屬可提列工程管理費項目 ,依工程總價以3.0%~3.5%估算 工程管理費約253,000元 |
1 | 年 | 8,500,000 | 8,500,000 | ||
| 1.行人號誌倒數計時燈新設、改 善及維護等費用 2.本計畫依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 規定,屬可提列工程管理費項目 ,依工程總價以3.0%~3.5%估算 工程管理費約296,000元 |
1 | 年 | 10,000,000 | 10,000,000 | ||
| 0 | ||||||
| 0 | ||||||
| 1.大型指示標誌新設、改善及維 護等費用 2.本計畫依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 規定,屬可提列工程管理費項 目,依工程總價以3.5%估算工程 管理費約17 |
1 | 年 | 5,000,000 | 5,000,000 | ||
| 1.基礎交通號誌設施汰換計畫等 費用 2.本計畫依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 規定,屬可提列工程管理費項目 ,依工程總價以3.0%~3.5%估算 工程管理費約424,000元 |
1 | 年 | 15,000,000 | 15,000,000 | ||
| 1.臺南市路口人本通行安全提升 計畫等費用 2.本計畫依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 規定,屬可提列工程管理費項目 ,依工程總價以2.5%~3.5%估算 工程管理費約708,000元 |
1 | 年 | 30,000,000 | 30,000,000 | ||
| 1.港區周邊道路交通設施新設改 善工程等費用(臺灣港務股份有限 公司113年度盈餘提撥分配,依 據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113年6 月13日港總會字第11307403844號 函辦理) 2.本計畫依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 規定,屬可提列工程管理費項目 ,以3.5%估算工程管理費約 28,000元 |
1 | 年 | 1,000,000 | 1,000,000 | ||
| 智慧交通基礎設施汰換及維護計 畫等費用 |
1 | 年 | 4,000,000 | 4,000,000 | ||
| 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地方配 合款),總經費33,670,800,000元, 中央與本府經費分攤比例為 87.5%及12.5%,市負擔配合款 4,208,800,000元,分年編列預算 辦理(99年度編列21,000,000元, 100年度編列229,355,000元,103 年度編列1,246,000,000元,104年 度編列801,000,000元,105年度編 列640,000,000元,114年度編列 296,149,000元,115年度至爾後年 度編列數975,296,000元) |
1 | 年 | 296,149,000 | 296,149,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