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3-2第3頁
預算機關
臺南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
承辦單位
臺南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
預算金額
5,093,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警(憲)機關移送、司法機關囑託及當事人申請行車肇事案件之鑑定業務
預期成果
辦理行車肇事案件之鑑定業務,以使鑑定業務順利完成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2000 業務費 收支併列5,093,000元 5,093,000
2006 水電費   40,000
承接交通部「車輛行車事故鑑
定、車輛行車事故鑑定覆議」等
業務-水費等費用(全部補助款
4,000元,依據行政院99年12月15
日院臺秘字第0990070479號函辦
理)
1 4,000 4,000
承接交通部「車輛行車事故鑑
定、車輛行車事故鑑定覆議」等
業務-電費等費用(全部補助款
36,000元,依據行政院99年12月
15日院臺秘字第0990070479號函
辦理)
1 36,000 36,000
2009 通訊費   593,000
承接交通部「車輛行車事故鑑
定、車輛行車事故鑑定覆議」等
業務-數據交換、網路通訊等費用
(全部補助款133,000元,依據行
政院99年12月15日院臺秘字第
0990070479號函辦理)
1 133,000 133,000
承接交通部「車輛行車事故鑑
定、車輛行車事故鑑定覆議」等
業務-電話費及文件寄送郵資等費
用(全部補助款460,000元,依據
行政院99年12月15日院臺秘字第
0990070479號函辦理)
1 460,000 460,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158,000
  0
  0
  0
  0
承接交通部「車輛行車事故鑑
定、車輛行車事故鑑定覆議」等
業務-電腦設備維修、保養費等費
用(全部補助款158,000元,依據
行政院99年12月15日院臺秘字第
0990070479號函辦理)
1 158,000 158,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40,000
承接交通部「車輛行車事故鑑定、車輛行車事故鑑定覆議」等業務-影印機租金等費用(全部補助款40,000元,依據行政院99年12月15日院臺秘字第0990070479號函辦理) 1 40,000 40,000
2027 保險費   35,000
承接交通部「車輛行車事故鑑
定、車輛行車事故鑑定覆議」等
業務-鑑定委員保險費等費用(全
部補助款35,000元,依據行政院
99年12月15日院臺秘字第
0990070479號函辦理)
1 35,000 35,000
2030 兼職費   252,000
承接交通部「車輛行車事故鑑
定、車輛行車事故鑑定覆議」等
業務-鑑定委員兼職費等費用(全
部補助款252,000元,依據行政院
99年12月15日院臺秘字第
0990070479號函辦理)
1 252,000 252,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447,440
承接交通部「車輛行車事故鑑定、車輛行車事故鑑定覆議」等業務-聘請律師提供民眾法律諮詢及通譯人員出席費等費用(全部補助款103,200元,依據行政院99年12月15日院臺秘字第0990070479號函辦理) 1 103,200 103,200
  0
  0
  0
  0
  0
  0
  0
  0
承接交通部「車輛行車事故鑑定、車輛行車事故鑑定覆議」等業務-聘請委員就複雜、爭議鑑定案收集資料及撰寫書面審查費、通譯人員通譯費等費用(全部補助款1,344,240元,依據行政院99年12月15日院臺秘字第0990070479號函辦理) 1 1,344,240 1,344,240
2039 委辦費   1,480,000
承接交通部「車輛行車事故鑑定、車輛行車事故鑑定覆議」等業務-委外人員薪資、勞健保費及勞工退休準備金等費用(全部補助款1,480,000元,依據行政院99年12月15日院臺秘字第0990070479號函辦理) 1 1,480,000 1,480,000
2051 物品   312,560
承接交通部「車輛行車事故鑑
定、車輛行車事故鑑定覆議」等
業務-辦理業務所需文具紙張各項
消耗品等費用(全部補助款
262,560元,依據行政院99年12月
15日院臺秘字第0990070479號函
辦理)
1 262,560 262,560
承接交通部「車輛行車事故鑑
定、車輛行車事故鑑定覆議」等
業務-一般公務用所需依財物標準
分類所定非消耗品如文具、電腦
週邊設備、辦公用品等費用(全部
補助款50,000元,依據行政院99
年12月15日院臺秘字第
0990070479號函辦理)
1 50,000 50,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500,000
承接交通部「車輛行車事故鑑
定、車輛行車事故鑑定覆議」等
業務-印製預算書、會議資料、鑑
定報告書及雜支等費用(全部補助
款500,000元,依據行政院99年12
月15日院臺秘字第0990070479號
函辦理)
1 500,000 500,00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200,000
  0
  0
  0
承接交通部「車輛行車事故鑑
定、車輛行車事故鑑定覆議」等
業務-辦公廳舍修繕等費用(全部
補助款200,000元,依據行政院99
年12月15日院臺秘字第
0990070479號函辦理)
1 200,000 200,0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20,000
承接交通部「車輛行車事故鑑
定、車輛行車事故鑑定覆議」等
業務-各項機具設備維修、保養費
等費用(全部補助款20,000元,依
據行政院99年12月15日院臺秘字
第0990070479號函辦理)
1 20,000 20,000
2072 國內旅費   15,000
承接交通部「車輛行車事故鑑
定、車輛行車事故鑑定覆議」等
業務-接洽公務、出席各類會議出
差旅費等費用(全部補助款15,000
元,依據行政院99年12月15日院
臺秘字第0990070479號函辦理)
1 15,000 1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