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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3-2第10頁
預算機關
臺南市漁港及近海管理所
承辦單位
臺南市漁港及近海管理所
預算金額
126,583,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本市漁港(泊地、航道)疏浚清淤工程、漁港公共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漁港(安平漁港除 外)相關設施損壞修復及廢棄物清除(開口契約)、漁港公共設施、觀光設施改善及綠美化景觀 工程、第二類漁港暫置區設置及漂流木清理、補助本市區漁會辦理各漁港公共設施修繕經 費、汰換個人電腦及其他與漁業管理及漁業建設相關業務經費等。
預期成果
維護本市7個漁港基本設施及公共設施,以改善漁港設施機能,發展兼具觀光休閒遊憩之現 代化漁港。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3000 設備及投資 市款64,527,000元,收支併列
61,856,000元
126,383,000
3015 公共建設及設施費   125,352,000
1.辦理本市漁港(泊地、航道)
疏浚清淤等工程
2.本計畫依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
規定,屬可提列工程管理費項目
,依工程總價以3%~3.5%估算工
程管理費計525,000元
1 15,000,000 15,000,000
辦理臺南市漁港公共工程委託設
計監造(開口契約)
1 2,000,000 2,000,000
1.辦理臺南市漁港(安平漁港除外)
相關設施損壞修復及廢棄物清除
(開口契約)
2.本計畫依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
規定,屬可提列工程管理費項目
,依工程總價以3.5%估算工程管
理費計105,000元
1 3,000,000 3,000,000
1.辦理本市漁港公共設施、觀光
設施改善及綠美化景觀等工程
2.本計畫依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
規定,屬可提列工程管理費項目
,依工程總價以3.5%估算工程管
理費計175,000元
1 5,000,000 5,000,000
  0
  0
1.辦理將軍漁港曳船道水下軌道
整修改善工程等經費
2.本計畫依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
規定,屬可提列工程管理費項目
,依工程總價以3.5%估算工程管
理費計52,500元
1 1,500,000 1,500,000
辦理將軍漁港分區開發計畫(第
一期)-「觀光休閒一及二」周邊
公共設施道路開闢工程設計工作
等,總經費30,500,000元,分年編
列預算辦理(114年度編列
1,400,000元、115年編列
29,100,000元)
1 1,400,000 1,400,000
1.辦理113年度北門漁港泊區及航
道疏浚工程等經費(不含設計)(全
部市款10,053,000元,依據農業部
漁業署113年1月11日漁六字第
1131562157號函、113年8月1日漁
六字第1131564564號函及臺南市
議會113年3月21日南議財經字第
1130001604號函同意墊付並辦理
轉正)
2.本計畫依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
規定,屬可提列工程管理費項目
,依工程總價以3%~3.5%估算工
程管理費計326,590元
1 10,053,000 10,053,000
1.辦理113年度將軍漁港航道疏浚
工程等經費(不含設計)(全部市款
13,734,000元,依據農業部漁業署
113年1月11日漁六字第
1131562157號函、113年8月5日漁
六字第1131564560號函及臺南市
議會113年3月21日南議財經字第
1130001604號函同意墊付並辦理
轉正)
2.本計畫依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
規定,屬可提列工程管理費項目
,依工程總價以3%~3.5%估算工
程管理費計437,020元
1 13,734,000 13,734,000
  0
  0
  0
  0
  0
  0
1.辦理113年臺南市北門漁港西側及南側碼頭加高工程等經費(不含設計)(補助款40,981,000元、市款11,559,000元,依據農業部漁業署113年4月2日漁六字第1131563156號函辦理及臺南市議會113年7月1日南議財經字第1130005232號函同意墊付並辦理轉正)2.本計畫依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屬可提列工程管理費項目,依工程總價以1.5%~3.5%估算工程管理費計1,438,100元 1 52,540,000 52,540,000
辦理114年度臺南市推動友善釣
魚行動計畫增設休憩座椅及監視
器等經費(補助款500,000元、市
款250,000元,依據海洋委員會海
洋保育署113年8月6日海保生字
第11300080344號函辦理)
1 750,000 750,000
辦理第二類漁港相關調查、評估
及整體規劃等經費(全部補助款
1,500,000元,依據農業部113年8
月9日農會字第1130122388號函辦
理)
1 1,500,000 1,500,000
辦理漁港設施改善、建設及港區
淤砂疏浚等經費(全部補助款
16,895,000元,依據農業部113年8
月9日農會字第1130122388號函辦
理)
2.本計畫依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
規定,屬可提列工程管理費項目
,依工程總價以3%~3.5%估算工
程管理費計531,850元
1 16,895,000 16,895,000
1.辦理南區四鯤鯓避碰墊設置工
程等經費(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113年度盈餘提撥分配,依據臺
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113年6月13
日港總會字第11307403844號函辦
理)
2.本計畫依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
規定,屬可提列工程管理費項目
,依工程總價以3.5%估算工程管
理費計69,300元
1 1,980,000 1,980,000
3025 運輸設備費   910,000
購置小客貨車(四輪傳動) 1 910,000 910,000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21,000
汰換個人電腦主機(不含螢幕) 3 25,000 75,000
新購4Bay NAS(桌上型4Bay網路
附加儲存系統)
1 46,000 46,000
4000 獎補助費 市款200,000元 200,000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200,000
補助本市區漁會辦理各漁港公共
設施修繕等經費
1 200,000 2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