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08174交通事件裁決所第21頁
預算機關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
承辦單位
秘書室、會計室、人事室、政風室
預算金額
173,972,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有關文書、事務、出納、檔案、印信、公用財產等一般行政業務。2.依照市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有關規定,辦理研考相關業務。 3.辦理歲計、會計、統計及財務監督查核等事項。 4.辦理有關人員任免、考核、退休、撫卹、保險等人事業務。 5.辦理端正政風,公務機密維護及危害或破壞機關事件之預防。
預期成果
 1.適時完成施政計畫,提升公文、檔案、出納、事務之處理品質及落實推行各項業務之管制工作成效。 2.適時完成歲計、會計、統計等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直接達成預期業務之目標。 3.依法辦理人事管理業務,以健全組織,提高員工士氣及行政效率,做好為民服務工作。 4.澄清吏治革新政風,並提升行政效率,防止公務機密外洩,維護本所安全。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1 人員維持費 較上年度預算數159,570,000元,增加2,274,000元。 161,844,000
1000 人事費 161,844,000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72,059,257
職員116人薪津(詳人事費分析表)。 1 72,059,257 72,059,257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26,967,742
約聘人員10人薪津(詳人事費分析表)。 1 5,281,295 5,281,295
約僱人員46人薪津(詳人事費分析表)。 1 21,686,447 21,686,447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5,327,040
職工12人工資(詳人事費分析表)。 1 5,327,040 5,327,040
1030 獎金 28,156,972
依考績法規定核發之獎金。 1 7,107,160 7,107,160
依規定核發之年終工作獎金。 1 13,033,812 13,033,812
道路交通安全人員獎勵金。 1 8,016,000 8,016,000
1035 其他給與 4,089,256
休假補助費。 1 2,176,000 2,176,000
員工上下班交通費。 101×12 人、月 630 763,560
員工上下班交通費。 18×12 人、月 1,008 217,728
員工上下班交通費。 14×12 人、月 1,176 197,568
員工上下班交通費。 51×12 人、月 1,200 734,400
1040 加班費 5,324,957
本所辦理各項業務超時加班費。 1 1,634,612 1,634,612
不休假出勤加班費。 1 3,690,345 3,690,345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9,369,588
提撥退撫基金。 1 7,391,244 7,391,244
提撥約聘僱人員離職儲金。 1 1,655,136 1,655,136
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 1 323,208 323,208
1055 保險 10,549,188
職員及職工健保費。 1 4,463,460 4,463,460
約聘僱人員健保費。 1 1,355,688 1,355,688
職員公保費。 1 1,929,036 1,929,036
職工勞保費。 1 452,412 452,412
約聘僱人員勞保費。 1 2,348,592 2,348,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