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24450法務局第41頁
預算機關
臺北市政府法務局
承辦單位
法令事務第一、二、三科、綜合企劃科
預算金額
4,583,000 元(
計畫內容
 1.推動法制教育,以民間合作、市民參與為指標,加強宣導法令知識。
預期成果
 1.落實市民之權利及人權保障工作,並提升市民權利意識及法治觀念。2.加強專業知識研究及法令適用疑義之研議,實踐依法行政、減少民怨,增進為民服務,有效提升本 府施政品質。 3.隨時掌握法規動態,配合行政業務資訊化,推動法制業務電腦建檔,便利查詢。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2 法規整編及法令研究 較上年度預算數3,104,000元,增加1,479,000元。 4,583,000
2000 業務費 4,483,000
2009 通訊費 8,000
法律專業諮詢簡訊服務費。(新增) 1 8,000 8,000
2030 兼職費 420,000
法規會議府外委員兼職費。 7×24 人、次 2,500 420,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584,480
辦理律師日間及夜間市民法律專業諮詢服務費。 1 1,944,000 1,944,000
律師助理人員法律諮詢服務費。 1 464,280 464,280
學者專家參加具有政策性或專案性等各項會議出席費。 40 人次 2,500 100,000
學者專家專題講授鐘點費。 10 2,000 20,000
法規研討座談會及專案法制研究學者專家論述撰稿、譯
稿費。
1 56,200 56,200
2045 國內組織會費 5,000
參加中華民國憲法學會常年會費。 1 5,000 5,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932,380
法規審查等會議餐點及雜支等費用。 1 9,780 9,780
法制業務相關資料製作費。 1 63,000 63,000
舉辦市政顧問會議及法制研討會等場地布置、資料印
製、餐點及雜支等相關費
用。
1 100,000 100,000
本府法制人員業務檢討會及績優法制人員獎勵等所需經
費。
1 110,000 110,000
員工因參加會議或洽辦公務逾時誤餐餐盒費用。 5 人次 120 600
平面、網路媒體等宣導製作費。 1 100,000 100,000
日間市民法律專業諮詢服務櫃台人員委外經費。(新增) 1 549,000 549,000
2072 國內旅費 9,300
赴外縣市各地蒐集資料、參加會議之市外出差費。 3×2 人、天 1,550 9,300
2078 國外旅費 520,000
國外市政建設考察旅費。 2 100,000 200,000
考察日本人工智慧與脫碳經營城市治理法制建設。(新增) 4 80,000 320,000
2084 短程車資 3,840
短程洽公所需車資。 1 3,840 3,840
4000 獎補助費 100,000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00,000
補助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辦理法律扶助相關業務。 1 100,000 1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