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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114-財政部國庫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66頁
預算機關
財政部國庫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426,455,000 元(
計畫內容
1.適時撥付國債經理費用,檢討國債經理費用標準。 2.已付訖債票定期辦理核結暨銷燬。  
預期成果
如期撥付,以利債券銷售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1 國債經理 1.國債發行經理費99,707千元:公債、國庫券之
 發行,其發行手續費係於本分支計畫項下支付
 ,其計算標準為:
 (1)總預算公債發行經理費14,730千元,包含
   央行經理費13,230千元(估計發行公債1,50
   0億元*0.09/1,000*98%)及郵局小額投資人
   代售費1,500千元。
 (2)國庫券發行經理費36,000千元(估計發行國
   庫券4,000億元*0.09/1,000)。
 (3)債務基金公債發行經理費48,977千元,包
   含央行經理費39,690千元(估計發行公債4,
   500億元*0.09/1,000*98%)及郵局小額投資
   人代售費9,287千元。
2.國債還本付息手續費326,748千元: 
 (1)公債還本付息手續費64,855千元(已發行建
   設公債--總預算還本300億元,特別預算還
   本1,150億元,應付公債利息17,136,257千
   元,合計162,136,257千元,按0.4/1,000
   計列)。
 (2)國庫券還本付息手續費120,000千元(本年
   度國庫券還本付息4,000億元,按0.3/1,00
   0計列)。
 (3)債務基金還本付息手續費141,893千元(已
   發行公債到期還本2,900億元,應付公債利
   息64,732,933千元,合計354,732,933千元
   ,按0.4/1,000計列)。
426,455,000
5000 債務費 426,455,000
5010 手續費 426,45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