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衛生福利部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154頁
預算機關
衛生福利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96,757,000 元(
計畫內容
1.中醫藥業務宣導。 2.中醫規劃及管理。 3.中藥規劃及管理。 4.中藥查驗登記及查廠。 5.新南向醫衛合作與產業鏈發展中長程計畫第二期。 6.中醫藥振興計畫。 7.健康台灣-中醫多元人才培育。  
預期成果
1.精進中醫臨床訓練制度,提升中醫醫事人員執業素質,  提供優質中醫醫療服務。 2.健全民俗調理業管理,提升訓練課程品質,完備技能規  範及訓檢用制度。 3.健全中藥藥政管理及實施上市中藥監測,確保中藥用藥  安全。 4.健全中藥藥品優良製造規範制度,辦理GMP中藥廠後續  查廠41家。 5.推動中藥廠管理與產業提升,辦理相關計畫4項。 6.進行國際與新南向中醫藥交流,促進中醫藥品質提升及  雙邊實質交流。 7.健全中醫醫療照護體系、優化中醫藥管理法規及制度、  精進中藥材源頭品質控管、促進中藥產業創新加值、強  化上市中藥(材)安全監測機制、提升藥事服務及衛生  教育,推動中藥品質國際化及產業鏈結國際,以落實中  醫藥發展法。 8.推動中醫醫療機構跨層級聯合訓練,培育中醫多元人才  ,充實訓練品質與量能。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1 中醫規劃及管理 1.研(修)訂中醫醫療管理政策、法規、督導中
 醫醫事及相關團體目的事業等,計列174千元
 (通訊費32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50千元、
 物品40千元、國內旅費50千元、短程車資2千
 元)。
2.辦理中醫醫政法令解釋、違法中醫醫療廣告、
 行為查處及密醫取締工作等,計列208千元(
 通訊費8千元、一般事務費200千元)。
3.補(捐)助學校與國內團體辦理中醫師繼續教
 育及中醫護理訓練相關活動,計列1,005千元
 (一般事務費600千元、對特種基金之補助360
 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45千元)。
4.辦理改善中醫臨床訓練環境,逐步健全中醫師
 臨床訓練制度等,共需經費10,859千元,其內
 容如下:
 (1)召開中醫臨床訓練相關會議、資料彙整及
   業務聯繫等,計列1,059千元(通訊費47千
   元、保險費3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10
   千元、物品47千元、一般事務費750千元、
   國內旅費100千元、短程車資2千元)。
 (2)辦理中醫負責醫師訓練主訓診所遴選暨選
   配、主訓診所訓練品質確保、中醫臨床師
   資培訓暨認證計畫等,計列9,800千元(委
   辦費)。
5.推動民俗調理人員多元證照制度,提升服務品
 質,落實訓、檢、用產業人才培育制度,共需
 經費3,823千元,其內容如下:
 (1)辦理技能規範與職能發展及產業管理等會
   議,計列841千元(通訊費43千元、保險費
   5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90千元、物品40
   千元、一般事務費563千元、國內旅費100
   千元)。
 (2)辦理完善民俗調理業管理與規範計畫等,
   計列2,832千元(委辦費)。
 (3)捐助公協會、學校及國內團體辦理民俗調
   理專業訓練課程活動,計列150千元(對國
   內團體之捐助50千元、對私校之獎助100千
   元)。
16,069,000
2000 業務費 15,514,000
2009 通訊費 130,000
2027 保險費 8,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50,000
2039 委辦費 12,632,000
2051 物品 127,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2,113,000
2072 國內旅費 250,000
2084 短程車資 4,000
4000 獎補助費 555,000
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360,000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95,000
4045 對私校之獎助 1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