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628,880,000 元()
計畫內容
1.各榮服處辦理退除役官兵之訪視、照顧、救助,體貼照
顧弱勢榮民、遺眷,並依據本會「服務照顧」之核心工
作,參照「聯絡協調服務作業要點」辦理退除役官兵(
眷屬)及民間社福團體(機構)聯絡協調業務。
2.對清寒榮民子女提供就學補助,保障受教權益及促進社
會參與以提升社會地位,落實照顧弱勢之目標。
3.推動本會退除役官兵(眷屬)志願服務工作,結合社會資
源,對獨居及身障等弱勢族群,提供各項適時適當之輔
助性服務照顧。
4.對退除役官兵、遺眷及榮民遺孤因特殊貧病、意外、生
活急困者,適予慰問與救助。
5.辦理八二三及六一九參戰義務役官兵(含金馬自衛隊)未
就養榮民三節慰問。
6.辦理榮民與新住民生活適應輔導活動。
7.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辦理單身亡故
榮民殯葬事務、遺產管理、大陸繼承案與遺贈案審查核
發、高額遺產繼承案驗證等作業及早期亡故榮民墓園、
紀念碑祭祀與遷厝等事宜。
8.辦理海內外退伍軍人社團組織聯繫,出席各國際退伍軍
人協會會議及參加國外退伍軍人重要慶典,接待來訪退
伍軍人團體,促進國際交流。關懷照顧海外退伍軍人,
補助社團辦理年度重要慶典及紀念活動,凝聚向心。
9.辦理國軍單身退員三節加菜金及單身宿舍管理人員酬金
。
預期成果
1.各榮服處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辦理退除役官兵各項業務
,訪視退除役官兵(眷屬)120萬人次,協助解決就醫、
就養、就學等問題,提供便捷、即時、妥適的服務照顧
,落實社會救助目標。
2.協助清寒榮民子女就學補助3,356人次,並補助清寒榮
民(遺眷)就讀國中、國小子女例假日及寒暑假午餐,鼓
勵向學,脫離貧窮。
3.預計召訓組織榮欣志工3千餘人,提供34萬人次退除役
官兵(眷屬)各項照顧服務,建立「社區安全」服務網絡
。
4.辦理清寒退除役官兵及榮民遺孤三節慰問16,521人次;
清寒遺眷三節慰問44,314人次;清寒退除役官兵、榮民
遺眷急難救助、亡故榮民慰問及提供受災害榮民(眷)救
助25,385人次,以紓解貧困,防範憾事,強化社區安全
,落實社福及防災應變。
5.發放八二三及六一九參戰義務役官兵(含金馬自衛隊)未
就養榮民8,423人三節慰問金,慰勉服役期間參加戰役
之貢獻。
6.舉辦榮民與新住民生活適應輔導與幸福家庭表揚活動,
邀集榮民(眷)參加,實際解決問題,並配合實施在臺居
留暨社福法令宣導,維持家庭穩定功能機制。
7.預估辦理單身亡故榮民善後服務、遺產清查250人、遺
款解繳國庫3.8億餘元、赴大陸高額遺產繼承案驗證2件
、榮民忠靈祭祀36場次及亡故榮民骨灰遷厝27座。
8.出席各國際退伍軍人團體會議及接待來訪國際退伍軍人
團體與各部會邀約外賓,建立交流機制,增加國際能見
度,提升國家影響力,促進實質外交關係。協助海外退
伍軍人組織辦理各項紀念活動,維繫海內外榮民之情感
,強化退輔功能,提供關懷照顧,凝聚對國家之向心。
9.為提升退伍軍人應有尊崇及榮耀,補助以本會為目的事
業主管機關之全國性退伍軍人社團辦理參訪、國際交流
、重要節慶或紀念日活動、執行社會服務計畫及與退伍
軍人相關活動等,增進退伍軍人參與社會公益服務,凝
聚對國家向心、協助政策宣導,以活化社團能量,提升
退伍軍人社會地位,有利募兵制推動。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4預算 |
|---|---|---|---|---|---|---|
| 01 |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 本計畫內容如下: 1.業務費部分,包括: (1)現職員工在職訓練交通費等補貼400千元。 (2)各榮服處辦公房舍水費357千元、電費6,86 7千元、其他動力費用900千元,合共8,124 千元。 (3)各榮服處郵資及電話費3,460千元。 (4)各榮服處公務電動車電池租賃費、榮民就 醫專車等車輛租金1,598千元及辦公事務機 具租賃費509千元,合共2,107千元。 (5)各榮服處公務汽、機車牌照稅451千元、燃 料費395千元,合共846千元。 (6)各榮服處公務汽、機車保險452千元、辦公 房舍保險153千元,合共605千元。 (7)辦理業務研習講座鐘點費152千元。 (8)電腦及事務機器耗材、水電設施零件等2,6 50千元,辦理榮民聯絡協調物品205千元, 公務車油料2,818千元,辦公事務等用品1, 017千元,合共6,690千元。 (9)印刷、環境清潔、地區會屬機構首長聯繫 、榮服處服務品質認證、榮民慶生、員工 文康活動(3,000元*687人)等費用2,279千 元、榮民及遺眷微型保險2,000千元、辦理 退除役官兵法律輔導或業務相關訴訟審判 、榮民眷喜慶祝賀、弔唁慰問、百歲慶生 及各項聯絡協調作業服務等11,844千元, 各榮服處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555千元,合 共16,678千元。 (10)各榮服處辦公房舍養護整修等2,295千元 。 (11)各榮服處公務汽、機車養護費2,757千元 及辦公器具養護費235千元(378元*622人) ,合共2,992千元。 (12)各榮服處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2,642千 元。 (13)各榮服處員工因公派赴出差旅費3,337千 元。 (14)各榮服處員工洽公短程車資160千元。 (15)甲種榮服處處長6人,每人月特別費10.8 千元,甲種以外榮服處處長13人,每人月 特別費8.3千元,計需2,073千元。 2.設備及投資部分: (1)各榮服處汰購所需電信、廣播及通訊等設 備費480千元。 (2)各榮服處汰購所需事務、防護及辦公等設 備費3,892千元。 |
56,933,000 | |||
| 2000 | 業務費 | 52,561,000 | ||||
| 2003 | 教育訓練費 | 400,000 | ||||
| 2006 | 水電費 | 8,124,000 | ||||
| 2009 | 通訊費 | 3,460,000 | ||||
| 2021 | 其他業務租金 | 2,107,000 | ||||
| 2024 | 稅捐及規費 | 846,000 | ||||
| 2027 | 保險費 | 605,000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152,000 | ||||
| 2051 | 物品 | 6,690,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16,678,000 | ||||
| 2063 | 房屋建築養護費 | 2,295,000 | ||||
| 2066 |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 2,992,000 | ||||
| 2069 |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2,642,000 | ||||
| 2072 | 國內旅費 | 3,337,000 | ||||
| 2084 | 短程車資 | 160,000 | ||||
| 2093 | 特別費 | 2,073,000 | ||||
| 3000 | 設備及投資 | 4,372,000 | ||||
| 3020 | 機械設備費 | 480,000 | ||||
| 3035 | 雜項設備費 | 3,892,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