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公平交易委員會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53頁
預算機關
公平交易委員會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718,000 元(
計畫內容
1.調查處理事業獨占、結合、聯合行為等限制競爭行為案  件。 2.審理事業結合申報及聯合行為申請許可案件。 3.調查處理事業限制轉售價格及其他垂直限制競爭行為案  件。 4.建構服務業有效競爭環境。 5.掌握重要產業市場動態。 6.建置市場公平競爭機制。  
預期成果
1.防範經濟力量集中,可能產生濫用市場地位之行為。 2.維護市場機能正常運作,確保消費者利益。 3.袪除限制轉售價格及其他垂直限制競爭行為,促進市場  競爭。 4.積極倡議競爭理念,維護服務業自由及開放之競爭環境  。 5.深植公平交易法之精神與規範內容於服務業相關產業公  會全體會員,以維護市場競爭秩序。 6.建立公平競爭的交易環境,促進製造業健全發展。 7.預估全年度受理調查申訴案件:約610件(包括:第一、  三級產業460件,第二級產業150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2 第二級產業獨占結合及聯合行為之調查處理 1.處理食品製造業、紡織業、化學製品製造業、
 金屬製品製造業、電子產品製造業、運輸工具
 製造業、營造業及水電燃氣業等事業獨占、結
 合及聯合行為案件。
2.調查處理上開事業結合申報異議及聯合行為申
 請許可案件。
3.查處上開事業限制轉售價格及其他垂直限制競
 爭、欺罔或顯失公平行為案件。
4.本分支計畫經畫計3,568千元,其內容包括:
 (1)寄送公文等所需郵資費用11千元。
 (2)辦理獨占、結合、聯合、限制轉售價格及
   其他垂直限制競爭行為之相關事務等所需
   租用場地、設備相關租金100千元。
 (3)邀請專家、學者召開座談會、公聽會等出
   席費、講座鐘點費及稿費等200千元。
 (4)配合調查處理等所需購置相關物品190千元
   。
 (5)辦理獨占、結合、聯合、限制轉售價格及
   其他垂直限制競爭行為之調查所需印刷及
   雜支等費用322千元。
 (6)辦理獨占、結合、聯合、不公平競爭行為
   業務所需人力委外之勞務服務費2,400千元
   。
 (7)調查案件等之國內出差旅費332千元。
 (8)短程洽公車資13千元。
3,568,000
2000 業務費 3,568,000
2009 通訊費 11,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00,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00,000
2051 物品 190,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2,722,000
2072 國內旅費 332,000
2084 短程車資 1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