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文化部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95頁
預算機關
文化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024,457,000 元(
計畫內容
1.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輔導。 2.財團法人中央廣播電臺輔導。 3.行政法人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輔導。   計畫內容: 1.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輔導。 2.財團法人中央廣播電臺輔導。 3.行政法人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輔導。  
預期成果
1.協助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營運主頻、臺語  、兒少頻道,落實公廣集團製播多元優質節目,及提高  新製節目比率,並強化公共媒體節目產製能量,增加藝  術文化與多元內容,支持創意及新興表現形式,增加多  元族群及各類型節目之公共服務,豐富電視內容文化內  涵,促進國際交流,深植我國文化內涵使命。 2.強化財團法人中央廣播電臺對國外地區之傳播,提升其  服務品質,促進國際人士對我國正確認知。 3.以典藏國家電影與視聽資產,推廣及促進電影、視聽文  化發展。   預期成果: 1.協助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營運主頻、臺語  、兒少頻道,落實公廣集團製播多元優質節目,及提高  新製節目比率,並強化公共媒體節目產製能量,增加藝  術文化與多元內容,支持創意及新興表現形式,增加多  元族群及各類型節目之公共服務,豐富電視內容文化內  涵,促進國際交流,深植我國文化內涵使命。 2.強化財團法人中央廣播電臺對國外地區之傳播,提升其  服務品質,促進國際人士對我國正確認知。 3.以典藏國家電影與視聽資產,推廣及促進電影、視聽文  化發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1 對財團法人公視基金會捐助 依據公共電視法第2條、第10條、第28條規定,
就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依業務運作
需求,提出之年度工作計畫捐贈營運經費,並保
障族群頻道經費之專款專用,計列2,309,051千
元,其內容如下: 
1.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電臺之營運
 等,計列900,000千元。
2.公共電視內容產製與應用計畫,規劃總經費3,
 320,000千元,執行期間為114至117年,本年
 度編列第1年經費812,051千元,其中本計畫編
 列809,051千元,係協助公廣集團製播多元優
 質電視節目,引導國內影視產業升級,及營運
 臺語頻道,充實臺語頻道節目內容,培育臺語
 節目製播人才,以豐富我國文化內涵(含資本
 門13,000千元)。
3.匯聚臺流文化黑潮1plus4—T-content plan 2
 023暨2024~2027臺流文化內容躍升計畫奉行
 政院112年8月1日院臺文字第1121029896號函
 核定,計畫總經費10,000,000千元,執行期間
 為113至116年,113年已編列2,901,156千元,
 本年度續編第2年經費2,908,713千元,其中本
 計畫編列600,000千元,係辦理臺灣兒少原生
 內容及節目製播產製,營運兒少頻道,並培養
 兒少節目製播人才,以保障兒少媒體近用權,
 同時提升臺灣原創動畫內容製播量能;開發、
 孵育臺灣多元原生內容及劇本等,帶動產業連
 結及效益擴散(含資本門13,000千元)。
2,309,051,000
4000 獎補助費 2,309,051,000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2,309,05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