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7,317,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銀行業與金融控股公司之監理法規及制度、風險管
理政策、資本適足性管理規範及兩岸金融往來政策暨法
規之研擬、規劃及執行。
2.金融控股公司轄下銀行及票券金融公司、非金融控股公
司轄下銀行、中華郵政公司、中小企業銀行、票券金融
公司、信用合作社、專營信用卡業務機構、電子支付機
構及外籍移工匯兌機構等機構之監督管理。
3.審核外國銀行申請設立代表人辦事處、分行與國際金融
業務分行,審核大陸地區銀行設立代表人辦事處及分行
。
4.推動國際金融事務及強化對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管理。
預期成果
1.健全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監理法規,推動實施新巴塞
爾資本協定修正內容。
2.強化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風險管理,鼓勵銀行從事金
融商品創新與業務多元化。
3.健全金融控股公司、商業銀行、信用合作社、票券金融
業務、信託業務、電子支付業務、外籍移工國外小額匯
兌業務及信用卡、現金卡等支付工具市場機制,落實銀
行遵循法令規範,改善資產結構,提升服務品質及金融
競爭力。
4.強化與國際金融監理機關之合作。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4預算 |
|---|---|---|---|---|---|---|
| 01 | 銀行監理 | 本計畫係為健全銀行業務之管理,強化主管機關 功能,維護市場紀律及對銀行之監督管理及其法 令制度之研究、擬訂、修正等,計編列經費7,31 7千元,其內容如下: 1.派員參加國外訓練機構研習相關課程旅費391 千元。 2.郵寄各類公文函件及報表資料等所需郵資210 千元。 3.辦理銀行監理及業務聯繫所需數據、電話費1, 635千元。 4.影印機設備等租金642千元。 5.辦理銀行監理及召開各項會議所需文具紙張等 經費465千元。 6.召開各項會議所需資料印製、會場佈置及其他 雜支等經費196千元。 7.國內出差旅費324千元。 8.赴大陸地區參與國際金融會議旅費175千元。 9.赴國外參與國際金融會議旅費3,209千元。 10.參與各種會議及洽公短程車資70千元。 |
7,317,000 | |||
| 2000 | 業務費 | 7,317,000 | ||||
| 2003 | 教育訓練費 | 391,000 | ||||
| 2009 | 通訊費 | 1,845,000 | ||||
| 2021 | 其他業務租金 | 642,000 | ||||
| 2051 | 物品 | 465,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196,000 | ||||
| 2072 | 國內旅費 | 324,000 | ||||
| 2075 | 大陸地區旅費 | 175,000 | ||||
| 2078 | 國外旅費 | 3,209,000 | ||||
| 2084 | 短程車資 | 7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