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警政署及所屬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667頁
預算機關
保安警察第二總隊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461,594,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辦理國家關鍵基礎設施安全維護工作之行政工作 等一般事務事項。  
預期成果
加強保護國家關鍵基礎設施,提升其防護能力,達成反突 擊、反滲透、反破壞之目的。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2 保護國家關鍵基礎設施業務 1.辦理基本行政工作業務所需經費4,929千元,
 包括:
 (1)業務費255千元:辦理員工文康活動費180
   千元,健康檢查費75千元,共計255千元。
 (2)獎補助費4,674千元:
   <1>因年金改革節省未經銓敘退休人員退休
     所得挹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經費2,0
     86千元。
   <2>未經銓敘早期退休公教人員生活困難照
     護金196千元。
   <3>未經銓敘退休人員優惠存款利息差額補
     貼2,182千元。
   <4>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210千元。
2.辦理保護國家關鍵基礎設施業務所需經費537
 千元,包括:
 (1)人事費347千元:辦理各項勤、業務著有績
   效工作獎勵金347千元。
 (2)設備及投資190千元:汰購冷氣機5台190千
   元。
3.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擴編轉型計畫
 ,係奉行政院112年11月22日院臺安字第11200
 15328號函核定,並經行政院113年5月29日院
 臺安字第1130005847號函同意修正計畫,計畫
 總經費1,749,974千元,分4年辦理,本年度編
 列761,445千元,含業務費153,297千元、設備
 及投資608,148千元,分配本科目編列業務費1
 01,060千元、設備及投資355,068千元,包括
 :
 (1)業務費101,060千元:駐點警力基本行政工
   作所需業務費(含公務所需水電費、訓練
   費、物品及一般事務費等)101,060千元。
 (2)設備及投資355,068千元:
   <1>駐點基地整修工程68,473千元。
   <2>車輛(小型警備車5輛、大型警備車4輛
     、巡邏車10輛、勤務車1輛、輪式裝甲車
     3輛、人員運輸車12輛、巡邏機車20輛及
     公務機車5輛)150,675千元。
   <3>武器裝備(含突擊步槍、防彈盾牌、通
     訊整合型防彈頭盔及電驅式油壓撐門器
     等)133,340千元。
   <4>資訊設備(含個人電腦、印表機及警政
     查詢系統行動載具M-Police等)1,485千
     元。
   <5>雜項設備(含數位攝影機、手槍櫃、步
     槍櫃、機槍櫃及無線電櫃等)1,095千元
     。
461,594,000
1000 人事費 347,000
1030 獎金 347,000
2000 業務費 101,315,000
2003 教育訓練費 10,908,000
2006 水電費 13,897,000
2009 通訊費 1,634,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726,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262,000
2027 保險費 665,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356,000
2051 物品 30,481,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34,561,00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761,00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988,0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685,000
2072 國內旅費 1,391,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355,258,000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68,473,000
3025 運輸設備費 150,675,000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485,000
3035 雜項設備費 134,625,000
4000 獎補助費 4,674,000
4060 對公保軍保退撫基金之補助及挹注 2,086,000
4065 社會福利津貼及濟助 196,000
4075 差額補貼 2,182,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2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