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消防署及所屬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87頁
預算機關
內政部消防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36,636,000 元(
計畫內容
推行一般行政管理工作。  
預期成果
支援本署各業務單位之各項計畫,俾能達成施政目標。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經費109,673千元。內容如下:
1.公務用水電費9,342千元。
2.公務用電話、行動電話、網路專線、郵資等經
 費5,450千元。
3.公務所需資訊操作及系統維護等經費783千元
 。
4.公務所需租用影印機等經費520千元。
5.公務車輛之稅捐及規費209千元。
6.公務車輛之強制保險及執行業務活動相關保險
 等經費465千元。
7.推動業務所需撰稿費及專家學者出席費200千
 元。
8.公務所需之車輛油料、消耗品及非消耗品購置
 等經費1,499千元。
9.一般事務費20,134千元,明細如下:
 (1)辦公廳舍管理維護12,039千元。
 (2)文康活動753千元。
 (3)公務所需之印刷、環境佈置、清潔、健康
   檢查、新聞聯繫及各項雜支等經費2,050千
   元。
 (4)消防月刊編輯製作經費1,050千元。
 (5)製作消防人員制服經費801千元。
 (6)員工協助方案相關經費65千元。
 (7)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醫療照護實施
   方案委託健保署代辦服務費166千元。
 (8)華光特二辦公廳舍新建計畫委託研析案所
   需經費3,210千元。
10.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663千元。
11.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091千元。 
12.赴臺澎金馬地區國內旅費50千元。
13.首長特別費218千元。
14.臺北市華光特二專用區細部計畫變更及文資
  調查等所需設備及投資經費2,790千元。
15.獎補助費66,259千元,明細如下:
 (1)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96千元。
 (2)獎勵其他機關團體災害防救有功人員獎勵
   金204千元。(依據行政院97年11月6日院授
   人給字第0970064416號函修正核定辦理)。
 (3)地方消防人員因公受傷失能、死亡慰問金
   、撫卹與因公失能就養及醫療等經費51,16
   7千元。
 (4)消防人員因公失能、死亡之子女教養經費3
   ,700千元。
 (5)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醫療照護實施
   方案健保部分負擔經費11,092千元。
109,673,000
2000 業務費 40,624,000
2006 水電費 9,342,000
2009 通訊費 5,450,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783,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520,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209,000
2027 保險費 465,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00,000
2051 物品 1,499,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20,134,00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663,0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091,000
2072 國內旅費 50,000
2093 特別費 218,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2,790,000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2,790,000
4000 獎補助費 66,259,000
4070 公費就養及醫療補助 3,120,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48,347,000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14,79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