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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114-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3頁
預算機關
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10,000 元(
計畫內容
依預算法第22條規定編列,以支應各項經費之不足。  
預期成果
便利業務推展,促進行政效能。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1 第一預備金 本計畫本年度第一預備金編列110千元,依預算
法第64條規定申請動支。
110,000
6000 預備金 110,000
6005 第一預備金 1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