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1頁
預算機關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46,426,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依法律規定辦理一審刑事案件之偵查及執行有關 提起公訴以及裁判之執行等,除檢察官擔任指揮外,分配 書記官、通譯、法警等分別辦理紀錄、通譯、傳喚提解人 犯等工作。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達成刑罰目的。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2 督導鄉鎮市調解及辦理觀護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26,204千元,其內容如
下: 
1.約用人員酬金16,894千元,包括: 
 (1)遴用採尿人員辦理尿液採集事務等經費2,3
   02千元。
 (2)易服社會勞動計畫僱用觀護佐理員所需人
   力費用11,384千元。
 (3)辦理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遇工作僱用
   觀護社工師及觀護心理師所需人力經費3,2
   08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704千元,包括: 
 (1)犯罪被害人補償會議審議委員之出席費24
   千元。
 (2)尿液檢驗鑑定費2,680千元。
3.物品504千元,包括:
 (1)尿液檢驗耗材等經費428千元。
 (2)辦理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遇工作所需
   具版權或授權使用之評量表等購置經費76
   千元。
4.一般事務費4,779千元,包括: 
 (1)鄉鎮市調解及觀護業務等經費243千元。
 (2)緩起訴社區處遇經費340千元。
 (3)緩刑社區處遇經費123千元。
 (4)易服社會勞動業務等經費42千元。
 (5)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癮
   治療比例業務工作僱用毒品業務觀護助理
   員所需人力經費3,202千元。
 (6)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癮
   治療比例業務與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
   遇工作相關事務性經費229千元。
 (7)辦理修復式司法方案專責個案管理人員所
   需人力經費597千元。
 (8)辦理修復式司法方案專責個案管理工作相
   關事務性經費3千元。
5.國內旅費1,323千元,包括: 
 (1)毒品危害防制業務差旅費327千元。
 (2)鄉鎮市調解業務差旅費229千元。
 (3)訪視受保護管束人業務差旅費313千元。
 (4)易服社會勞動業務差旅費330千元。
 (5)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癮
   治療比例業務與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
   遇工作差旅費119千元。
 (6)辦理修復式司法方案專責個案管理工作差
   旅費5千元。
26,204,000
2000 業務費 26,204,000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16,894,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704,000
2051 物品 504,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4,779,000
2072 國內旅費 1,32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