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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114-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8頁
預算機關
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12,827,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辦理一般行政之經常性工作業務。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完成所有工作,並求迅速正確,提高工作效率。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1,355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11,313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68千元,係實施員工教育訓練
   等經費。
 (2)水電費2,303千元。
 (3)通訊費557千元,係郵資、電話及數據通訊
   費等。
 (4)資訊服務費356千元,係資訊設備之保養、
   維修及操作等服務費。
 (5)其他業務租金772千元,係檔案室租金。
 (6)稅捐及規費36千元,係車輛牌照稅及燃料
   費等。
 (7)保險費100千元,係辦公房屋、車輛及志工
   等之保險費。
 (8)物品990千元,包括:
   <1>資訊耗材等經費275千元。
   <2>一般行政業務所需文具紙張等消耗品211
     千元。
   <3>車輛油料費436千元,係機車、中小型汽
     車,按汽油每公升價格31.00元、柴油每
     公升價格27.00元計列。
   <4>非消耗性辦公用具購置經費68千元。
 (9)一般事務費4,635千元,包括:
   <1>文康活動費441千元,係按員工131人及
     約用人員16人,每人每年3,000元計列。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費258千元,係按檢察
     官13人,每人每年16,000元,職員等11
     人,每人每年4,500元計列。
   <3>各類書表印製費等78千元。
   <4>法警制服費100千元。
   <5>拘提被告應訊逾時之供餐費90千元。
   <6>環境清潔、會場佈置等經費680千元。
   <7>委外業務及其他行政事務費2,988千元。
 (10)房屋建築養護費345千元。
 (11)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396千元,包括:
   <1>車輛養護費269千元,係按機車3輛,每
     輛每年1,700元,公務汽車未滿2年者1輛
     ,每輛每年8,500元,滿2年未滿4年者2
     輛,每輛每年25,500元,滿4年未滿6年
     者3輛,每輛每年34,000元,滿6年以上
     者2輛,每輛每年51,000元計列。
   <2>辦公器具養護費127千元,係按職員121
     人計列,每人每年1,048元計列。
 (12)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526千元。
 (13)國內旅費100千元,係處理一般公務或特
    定工作計畫於國內地區所需之差旅費。
 (14)特別費129千元,係按首長每月10,800元
    計列。
2.獎補助費42千元,係技工工友退休退職人員三
 節慰問金,按每人每年6,000千元計列。
11,355,000
2000 業務費 11,313,000
2003 教育訓練費 68,000
2006 水電費 2,303,000
2009 通訊費 557,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356,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772,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36,000
2027 保險費 100,000
2051 物品 990,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4,635,00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345,00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396,0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526,000
2072 國內旅費 100,000
2093 特別費 129,000
4000 獎補助費 42,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4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