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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114-法醫研究所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2頁
預算機關
法醫研究所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82,466,000 元(
計畫內容
依據施政計畫,處理一般行政經常性事務。  
預期成果
支援各項業務之推動,提高行政工作效率。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4,240千元,其內容如下:
1.水電費4,269千元。
2.通訊費432千元,係郵資、電話及數據通訊費
 等。
3.資訊服務費200千元,係資訊設備之保養、維
 修、操作、資通安全健診及系統滲透測試等服
 務費。
4.其他業務租金590千元,係影印機租賃費。 
5.稅捐及規費48千元,係車輛牌照稅及燃料費等
 。
6.保險費104千元,係辦公房屋、車輛及儀器設
 備等之保險費。
7.約用人員酬金872千元,係遴用約用人員辦理
 行政事務經費。
8.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8千元,係辦理講習鐘點費
 及委請專家學者諮詢出席費。 
9.物品600千元,包括:
 (1)資訊耗材等經費174千元。
 (2)一般行政業務所需文具紙張等消耗品100千
   元。
 (3)車輛油料費297千元,係機車、中小型汽車
   、大型汽車,按汽油每公升價格31.00元、
   柴油每公升價格27.00元計列。
 (4)非消耗性辦公用具購置經費29千元。
10.一般事務費5,576千元,包括:
 (1)保全費用2,568千元。
 (2)文康活動費138千元,係按員工42人及約用
   人員4人,每人每年3,000元計列。
 (3)各項書表印製等經費372千元。
 (4)員工協助方案相關經費40千元。
 (5)辦公環境清潔及文書委外等經費502千元。
 (6)員工健康檢查補助費41千元,係編列職員
   等9人,每人每年4,500元計列。
 (7)委外業務其他行政事務經費1,915千元。
11.房屋建築養護費258千元。
12.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244千元,包括:
 (1)車輛養護費206千元,係按機車1輛,每輛
   每年1,700元,公務汽車未滿2年者1輛,每
   輛每年8,500元,滿2年未滿4年者1輛,每
   輛每年25,500元,滿4年未滿6年者2輛,每
   輛每年34,000元,滿6年以上者2輛,每輛
   每年51,000元計列。
 (2)辦公器具養護費38千元,係按職員31人及
   聘用人員5人,每人每年1,048元計列。
13.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741千元,係辦公場所
  各項設施、公共電力設備及水管線路維修等
  經費。
14.國內旅費120千元,係處理一般公務於國內地
  區所需之差旅費。
15.特別費168千元,係按首長每月14,000元計列
  。
14,240,000
2000 業務費 14,240,000
2006 水電費 4,269,000
2009 通訊費 432,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200,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590,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48,000
2027 保險費 104,000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872,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8,000
2051 物品 600,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5,576,00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258,00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244,0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741,000
2072 國內旅費 120,000
2093 特別費 16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