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6頁
預算機關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80,953,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1 人員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529,736千元,均屬人事費,
其內容如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298,193千元,係職員281人
 ,法警39人之待遇經費。
2.約聘僱人員待遇41,940千元,係聘用人員58人
 之待遇經費。
3.技工及工友待遇7,971千元,係技工2人,駕駛
 12人,工友8人之待遇經費。
4.獎金73,569千元,包括:
 (1)考績獎金30,400千元。
 (2)年終工作獎金43,169千元。
5.其他給與6,829千元,包括:
 (1)休假補助6,729千元。
 (2)員工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100千元。
6.加班費38,426千元,包括:
 (1)超時加班費23,481千元。
 (2)未休假加班費14,945千元。
7.退休離職儲金29,648千元,包括:
 (1)依法提撥公務人員退撫基金經費25,745千
   元。
 (2)依法提繳勞工退休金及提撥約聘僱人員離
   職儲金經費3,323千元。
 (3)依法提繳勞工退休金、工資墊償基金及提
   撥勞工退休準備金580千元。
8.保險33,160千元,包括:
 (1)健保保險補助21,769千元。
 (2)公保保險補助7,079千元。
 (3)勞保保險補助4,312千元。
529,736,000
1000 人事費 529,736,000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298,193,000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41,940,000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7,971,000
1030 獎金 73,569,000
1035 其他給與 6,829,000
1040 加班費 38,426,000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29,648,000
1055 保險 33,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