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8頁
預算機關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456,128,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1 人員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431,238千元,均屬人事費,
其內容如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243,152千元,係職員197人
 ,法警30人之待遇經費。
2.約聘僱人員待遇27,324千元,係聘用人員36人
 之待遇經費。
3.技工及工友待遇7,830千元,係技工1人,駕駛
 10人,工友6人之待遇經費。
4.獎金68,761千元,包括:
 (1)考績獎金33,396千元。
 (2)年終工作獎金35,365千元。
5.其他給與4,398千元,包括:
 (1)休假補助4,298千元。
 (2)員工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100千元。
6.加班費31,627千元,包括:
 (1)超時加班費16,042千元。
 (2)未休假加班費15,585千元。
7.退休離職儲金23,099千元,包括:
 (1)依法提撥公務人員退撫基金經費20,370千
   元。
 (2)依法提繳勞工退休金及提撥約聘僱人員離
   職儲金經費1,698千元。
 (3)依法提繳勞工退休金、工資墊償基金及提
   撥勞工退休準備金1,031千元。
8.保險25,047千元,包括:
 (1)健保保險補助16,974千元。
 (2)公保保險補助5,343千元。
 (3)勞保保險補助2,730千元。
431,238,000
1000 人事費 431,238,000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243,152,000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27,324,000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7,830,000
1030 獎金 68,761,000
1035 其他給與 4,398,000
1040 加班費 31,627,000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23,099,000
1055 保險 25,04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