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最高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39,828,000 元()
計畫內容
行政業務屬書記廳並設事務、文書、研考、資料及訴訟輔
導等科,分別掌理行政業務,另設人事、會計、統計、政
風、資訊室等5室分別掌理人事、會計、統計、政風、資
訊業務。
預期成果
各盡所能,竭力合作,密切配合審判業務,對有關法令及
大法庭書類,裁判選輯,如期完成編製。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4預算 |
|---|---|---|---|---|---|---|
| 01 | 人員維持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498,447千元,均屬人事費, 其內容如下: 1.政務人員待遇3,837千元,係院長之待遇經費 。 2.法定編制人員待遇260,255千元,係職員193人 、法警10人之待遇經費。(含優遇庭長14人、 優遇法官2人之待遇26,572千元) 3.約聘僱人員待遇56,815千元,係聘用人員81人 、約僱人員3人之待遇經費。 4.技工及工友待遇7,196千元,係技工1人、駕駛 4人、工友14人之待遇經費。 5.獎金74,545千元(含優遇庭長14人、優遇法官2 人之年終工作獎金3,321千元),包括: (1)考績獎金33,500千元。 (2)年終工作獎金41,045千元。 6.其他給與4,407千元,包括: (1)休假補助4,307千元。 (2)員工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100千元。 7.加班費38,445千元,包括: (1)超時加班費20,187千元。 (2)未休假加班費18,258千元。 8.退休離職儲金23,227千元,包括: (1)依法提撥政務人員離職儲金經費207千元。 (2)依法提撥公務人員退撫基金經費19,059千 元。 (3)依法提繳勞工退休金及提撥約聘僱人員離 職儲金經費3,704千元。 (4)依法提繳勞工退休金、工資墊償基金及提 撥勞工退休準備金257千元。 9.保險29,720千元,包括: (1)健保保險補助19,152千元。 (2)公保保險補助5,439千元。 (3)勞保保險補助5,129千元。 |
498,447,000 | |||
| 1000 | 人事費 | 498,447,000 | ||||
| 1010 | 政務人員待遇 | 3,837,000 | ||||
| 1015 |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260,255,000 | ||||
| 1020 | 約聘僱人員待遇 | 56,815,000 | ||||
| 1025 | 技工及工友待遇 | 7,196,000 | ||||
| 1030 | 獎金 | 74,545,000 | ||||
| 1035 | 其他給與 | 4,407,000 | ||||
| 1040 | 加班費 | 38,445,000 | ||||
| 1050 | 退休離職儲金 | 23,227,000 | ||||
| 1055 | 保險 | 29,72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