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最高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6頁
預算機關
最高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39,828,000 元(
計畫內容
行政業務屬書記廳並設事務、文書、研考、資料及訴訟輔 導等科,分別掌理行政業務,另設人事、會計、統計、政 風、資訊室等5室分別掌理人事、會計、統計、政風、資 訊業務。  
預期成果
各盡所能,竭力合作,密切配合審判業務,對有關法令及 大法庭書類,裁判選輯,如期完成編製。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1 人員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498,447千元,均屬人事費,
其內容如下:
1.政務人員待遇3,837千元,係院長之待遇經費
 。
2.法定編制人員待遇260,255千元,係職員193人
 、法警10人之待遇經費。(含優遇庭長14人、
 優遇法官2人之待遇26,572千元)
3.約聘僱人員待遇56,815千元,係聘用人員81人
 、約僱人員3人之待遇經費。
4.技工及工友待遇7,196千元,係技工1人、駕駛
 4人、工友14人之待遇經費。
5.獎金74,545千元(含優遇庭長14人、優遇法官2
 人之年終工作獎金3,321千元),包括:
 (1)考績獎金33,500千元。
 (2)年終工作獎金41,045千元。
6.其他給與4,407千元,包括:
 (1)休假補助4,307千元。
 (2)員工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100千元。
7.加班費38,445千元,包括:
 (1)超時加班費20,187千元。
 (2)未休假加班費18,258千元。
8.退休離職儲金23,227千元,包括:
 (1)依法提撥政務人員離職儲金經費207千元。
 (2)依法提撥公務人員退撫基金經費19,059千
   元。
 (3)依法提繳勞工退休金及提撥約聘僱人員離
   職儲金經費3,704千元。
 (4)依法提繳勞工退休金、工資墊償基金及提
   撥勞工退休準備金257千元。
9.保險29,720千元,包括:
 (1)健保保險補助19,152千元。
 (2)公保保險補助5,439千元。
 (3)勞保保險補助5,129千元。
498,447,000
1000 人事費 498,447,000
1010 政務人員待遇 3,837,000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260,255,000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56,815,000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7,196,000
1030 獎金 74,545,000
1035 其他給與 4,407,000
1040 加班費 38,445,000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23,227,000
1055 保險 29,72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