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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114-司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53頁
預算機關
司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9,877,000 元(
計畫內容
1.視憲法訴訟制度實務運作需要,適時檢討修正憲法訴訟  法及相關子法。 2.憲法訴訟程序公開透明及便民措施。 3.促進憲法法庭之國際司法交流。  
預期成果
1.因應實務運作需要,持續檢視憲法訴訟法及相關子法修  正之必要性,並分析憲法法庭統計資料,滾動式檢視憲  法訴訟制度之整體施行成效,憲法審查程序更完備。 2.提供憲法訴訟案件當事人線上進度查詢、主動公布案件  資訊;適時更新憲法訴訟書狀範例並推展使用服務平台  ,便利民眾進行憲法訴訟。 3.積極參與國際上憲法法院之司法交流,提升憲法法庭在  國際之能見度。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2 辦理憲法訴訟審判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4,882千元,其內容如下:
1.憲法訴訟案件證人、鑑定人、特約通譯及專家
 學者等所需經費1,313千元。(顧問費975千元
 、評鑑裁判費120千元、國內旅費218千元)
2.憲法訴訟案件選任訴訟代理人酬金135千元。(
 顧問費)
3.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費400千元。(一般通訊
 費)
4.辦理憲法訴訟案件所需審議、審查、紀錄、事
 務等經費3,034千元。(消耗品345千元、一般
 事務費2,526千元、國內旅費163千元)
4,882,000
2000 業務費 4,882,000
2009 通訊費 400,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230,000
2051 物品 345,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2,526,000
2072 國內旅費 38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