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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113-司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61頁
預算機關
司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99,222,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司法官退休退養業務。  
預期成果
法官自願退休時,依法給與退養金。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3預算 112預算 112差異 112比例
01 司法官退休退養給付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599,222千元,均屬人事費,
其內容如下:
1.預估113年度退休法官41人,所需退養金78,71
 0千元。
2.以前年度已退休法官,所需支(兼)領月退養金
 520,512千元。
599,222,000 558,576,000 40,646,000 7.28%
1000 人事費 599,222,000 558,576,000 40,646,000 7.28%
1045 退休退職給付 599,222,000 558,576,000 40,646,000 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