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選擇分支計畫:
資料來源:112-司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57頁
預算機關
司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58,576,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司法官退休退養業務。
預期成果
法官自願退休時,依法給與退養金。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2預算 111預算 111差異 111比例
01 司法官退休退養給付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558,576千元,均屬人事費
,其內容如下:
1.預估112年度退休法官41人,所需退養金89,
 512千元。
2.以前年度已退休法官,所需支(兼)領月退養
 金469,064千元。
558,576,000 466,982,000 91,594,000 19.61%
1000 人事費 558,576,000 466,982,000 91,594,000 19.61%
1045 退休退職給付 558,576,000 466,982,000 91,594,000 1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