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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機關
司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15,728,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司法官退休退養業務。
預期成果
凡合於司法官退休退養者均能辦理請領退養金,俾安定生 活。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5預算
01 司法官退休退養給付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215,728千元,均屬人事費
,係依「法官退養金給與辦法」規定,預估編
列政務人員及法官等30人退職及退休。退職以
任舊制年資21年,新制年資14年,月俸95,250
元,依140%退養金估算,年需3,279千元;退
休以任舊制年資9年,新制年資21年,800俸點
,依30%、50%、60%、100%、124%、140%退養
金計算,年需32,770千元;現已退休支(兼)領
月退養金者,年需179,679千元,合共如列數
。
215,728,000
0100 人事費 215,728,000
0142 退休退職給付 215,72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