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2-衛生福利部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131頁
預算機關
衛生福利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4,510,075,000 元()
計畫內容
1.心理健康行政管理及業務宣導。 2.口腔健康行政管理。 3.整合及提升心理健康服務。 4.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綱領-強化藥癮治療服務。 5.強化社會安全網。 6.國民口腔健康促進計畫第二期。 7.新南向醫衛合作與產業鏈發展中長程計畫第二期。
預期成果
1.建構具備公共衛生三段五級預防、多元化及跨專業領域  之心理健康服務體系,提供民眾適時、適所、適當照護  層級及全方位之心理健康服務。 2.跨部會、跨部門及連結民間機構、團體,整合心理健康  服務資源,強化心理健康傳播,提升心理健康服務之涵  蓋率,深化及優化心理健康服務方案。 3.培訓優質之心理健康相關人力,精進在職繼續教育,提  高專業知能及服務水準,厚植心理健康人力量能,滿足  民眾服務需求。 4.建立心理健康相關服務機構之品質監測機制及強化評鑑  制度,提升心理健康服務品質及效能。 5.建立成癮治療及處遇人員培訓制度,強化處遇服務量能  ,並發展可近、多元之成癮防治服務方案及建立合作網  絡,提升藥癮、酒癮個案治療及處遇涵蓋率及介入效能  ,減少對個人身心之危害。 6.增補社區心衛中心人力及各類個案管理人力,強化精神  疾病、自殺防治及藥癮個案管理服務,並提升司法精神  醫療處遇品質。 7.推動國民口腔健康,辦理口腔預防保健,建置特殊族群  口腔醫療照護量能,促進口腔醫療產業國際交流。 8.建立新南向精神醫療、心理衛生與口腔醫事人員人才培  訓,並行銷高級牙材,提升國際交流。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2預算 111預算 111差異 111比例
01 心理健康行政管理 1.辦理心理健康促進、創傷療癒、精神疾病防
 治、成癮防治、區域性國際衛生會議、活動
 及友好國家衛生人員來臺訪問等所需行政費
 用,計列3,189千元(教育訓練費30千元、
 通訊費1,000千元、其他業務租金50千元、
 保險費50千元、兼職費25千元、按日按件計
 資酬金90千元、物品9千元、一般事務費1,8
 95千元、國內旅費30千元、短程車資10千元
 )(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1,260千元)。
2.辦理安心專線所需通訊費,計列2,622千元
 (通訊費)。
3.辦理精神衛生法所定精神疾病嚴重病人強制
 鑑定強制社區治療審查會等,計列4,100千
 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3,200千元、國內旅
 費900千元)。
9,911,000 8,268,000 1,643,000 19.87%
2000 業務費 9,911,000 8,155,000 1,756,000 21.53%
2003 教育訓練費 30,000 30,000 0 0.00%
2009 通訊費 3,622,000 2,622,000 1,000,000 38.14%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50,000 50,000 0 0.00%
2027 保險費 50,000 50,000 0 0.00%
2030 兼職費 25,000 25,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290,000 3,346,000 -56,000 -1.67%
2051 物品 9,000 19,000 -10,000 -52.63%
2054 一般事務費 1,895,000 404,000 1,491,000 369.06%
2072 國內旅費 930,000 970,000 -40,000 -4.12%
2084 短程車資 10,000 10,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