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34,200,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職業訓練中心二校區消防大樓整修工程、眷舍拆除
及整地工程及各校區公共廁所整修工程。
2.辦理安養機構安養養護房舍、生活設施整建及其他與本
計畫相關需求工程。
3.臺南及雲林榮家家區設施環境總體營造中程(103-112年
)計畫。
4.提升失智照顧量能長照忘我園區中程(109-112年)計畫
。
5.辦理服務機構房舍整建工程。
6.辦理榮光大樓、南京宿舍及榮園等處防水隔熱整修工程
。
預期成果
1.辦理職業訓練中心二校區消防大樓整修工程、眷舍拆除
及整地工程及各校區公共廁所整修工程,以維護公共設
施及建構學員安全之學習環境。
2.安養機構生活設施改善,以維人員、設施設備安全及提
升服務品質。
3.安養機構房舍及所屬建物設施等,依公共工程等相關法
規施工,符合「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之消防安檢、
無障礙設施等各項規範,兼顧地方風貌及環保要求,增
加退除役官兵之機構就養安置誘因,以保障就養榮民基
本生活,落實體貼照顧弱勢榮民之目標。
4.辦理臺中市及臺北市榮服處辦公廳舍整建工程,以維護
人員安全,提升服務品質。
5.辦理榮光大樓、南京宿舍及榮園等處防水隔熱整修工程
,以改善同仁工作及住宿環境。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2預算 | 111預算 | 111差異 | 111比例 |
|---|---|---|---|---|---|---|---|---|---|
| 01 | 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中心房舍整建工程 | 本計畫均屬設備及投資,係辦理職業訓練中心 房舍及生活設施整建等相關工程11,000千元, 內容如下: 1.職業訓練中心二校區消防大樓整修工程3,50 0千元。(工程管理費係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工 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按施工費五百萬元 以下部分3%估算,計105千元,並配合工程 結算總價覈實於得提列數額內執行)。 2.職業訓練中心眷舍拆除及整地工程3,000千 元。(工程管理費係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 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按施工費五百萬元以 下部分3%估算,計90千元,並配合工程結算 總價覈實於得提列數額內執行)。 3.職業訓練中心各校區公共廁所整修工程4,50 0千元。(工程管理費係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工 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按施工費五百萬元 以下部分3%估算,計135千元,並配合工程 結算總價覈實於得提列數額內執行)。 |
11,000,000 | 9,950,000 | 1,050,000 | 10.55% | |||
| 3000 | 設備及投資 | 11,000,000 | 9,950,000 | 1,050,000 | 10.55% | ||||
| 3010 |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 11,000,000 | 9,950,000 | 1,050,000 | 1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