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8,456,201,000 元()
計畫內容
1.針對公費安養榮民身障照護與醫養合一作為,研究精進  具體措施,由各榮譽國民之家安置孤苦無依、年老體衰  之榮民,照顧其生活並予適當之醫療保健及康樂活動等  ,並發展社區照護服務,加強與社區互動,貼近社區生  活,使其身心愉快頤養天年,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及維護  其身心健康,具體落實照顧弱勢榮民之目標。 2.辦理榮民自費安養,對領有退休俸或一次退伍金之年老  體衰、無法自理生活之榮民,得以群居團體生活,受到  妥善照顧。
預期成果
1.對公費就養榮民,提供社區、居家及機構式安置照顧,  滿足其日常生活所需及居家照護,安排適當團康活動,  提升榮民活動機能,豐富榮民生活內涵,使其身心有所  托,並提昇榮家占床率;另因病、傷或失能者,能獲充  分之醫療保健與護理照顧,以有尊嚴地頤養天年。 2.對自費安養之榮民,予以收容安置,使其居有定所。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6預算
01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內容如下:
1.業務費部分,包括:
(1)各安養機構現職員工在職訓練所需交通
  、膳雜費及教材等補貼663千元。
(2)各安養機構所需水費6,016千元,電費38
  ,946千元,合共44,962千元。
(3)各機構處理公務及對全部供給制就養榮
  民實施驗證所需郵資、電話費、匯費等5
  ,191千元。
(4)各安養機構土地租金412千元。
(5)各安養機構公務用車、就養榮民就醫租
  車及辦公事務機具設備等租賃費4,441千
  元。
(6)各安養機構公務車輛牌照稅463千元,燃
  料費365千元,合共828千元。
(7)各安養機構辦理公務車輛保險1,100千元
  ,公共意外責任險295千元,辦公房舍及
  財產保險912千元,合共2,307千元。
(8)各安養機構聘請法律顧問200千元,學者
  專家評鑑出席費252千元,講座鐘點費22
  0千元,稿費54千元,合共726千元。
(9)各安養機構文具紙張等耗材6,404千元,
  辦公事務用品等3,063千元,公務車油料
  1,542千元,合共11,009千元。
(10)各安養機構勞務外包經費,警衛、廚工
  、清潔工、水電工、鍋爐工及駕駛等10
  2,330千元,照顧服務員及護理人員547
  ,356千元,各安養機構所需行政業務、
  員工團體慰勞、榮民團體加菜金、文康
  活動(2,000元*1,222人)等11,292千元
  、馬蘭榮家等補照罰鍰2,906千元,安
  養機構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410千元,
  合共664,294千元。
(11)各安養機構各類房舍養護費6,423千元
  。
(12)各安養機構車輛養護費2,333千元,辦
  公器具養護費247千元(358元*690人),
  合共2,580千元。
(13)各安養機構鍋爐、洗衣房、餐廳、電梯
  、廚房等各項機電設備保養維護費7,59
  2千元。
(14)各安養機構員工差旅費1,694千元。
(15)訪查長居大陸就養榮民及辦理指紋驗證
  等所需大陸地區旅費2,193千元。
(16)各安養機構洽公短程車資373千元。
(17)安養機構主任16人,每人月特別費6千
  元,計需1,152千元。
2.設備及投資部分,包括:
(1)各安養機構所需電信、廣播、通訊及復
  健器械設備等購置費2,638千元。
(2)各安養機構辦公及事務機器等設備費20,
  528千元。
780,006,000
0200 業務費 756,840,000
0201 教育訓練費 663,000
0202 水電費 44,962,000
0203 通訊費 5,191,000
0211 土地租金 412,000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4,441,000
0221 稅捐及規費 828,000
0231 保險費 2,307,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726,000
0271 物品 11,009,000
0279 一般事務費 664,294,000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6,423,000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2,580,000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7,592,000
0291 國內旅費 1,694,000
0292 大陸地區旅費 2,193,000
0295 短程車資 373,000
0299 特別費 1,152,000
0300 設備及投資 23,166,000
0304 機械設備費 2,638,000
0319 雜項設備費 20,52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