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3-財政部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66頁
預算機關
財政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9,018,866,000 元()
計畫內容
為安定公教人員生活,激勵工作情緒,辦理公教人員保險 。依公教人員保險法第5條規定,屬於88年5月30日以前之 保險年資應計給之養老給付金額,由財政部撥補。   計畫內容: 為安定公教人員生活,激勵工作情緒,辦理公教人員保險 。依公教人員保險法第5條規定,屬於88年5月30日以前之 保險年資應計給之養老給付金額,由財政部撥補。  
預期成果
安定公教人員生活,提高工作效率。   預期成果: 安定公教人員生活,提高工作效率。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3預算 112預算 112差異 112比例
01 對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補助 依公教人員保險法第5條規定,屬於88年5月30日
以前之保險年資應計給之養老給付金額,由財政
部撥補。本年度編列預算撥補預估112年度公教
人員保險養老給付實現數等如列數。
9,018,866,000 7,603,263,000 1,415,603,000 18.62%
4000 獎補助費 9,018,866,000 7,603,263,000 1,415,603,000 18.62%
4060 對公保軍保退撫基金之補助及挹注 9,018,866,000 7,603,263,000 1,415,603,000 1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