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財政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4,425,323,000 元()
計畫內容
為安定公教人員生活,激勵工作情緒,辦理公教人員保險 。依公教人員保險法第5條規定,屬於88年5月30日以前之 保險年資應計給之養老給付金額,由財政部撥補。 計畫內容: 為安定公教人員生活,激勵工作情緒,辦理公教人員保險 。依公教人員保險法第5條規定,屬於88年5月30日以前之 保險年資應計給之養老給付金額,由財政部撥補。
預期成果
安定公教人員生活,提高工作效率。 預期成果: 安定公教人員生活,提高工作效率。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7預算 106預算 106差異 106比例
01 對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補助 依公教人員保險法第5條規定,屬於88年5月30
日以前之保險年資應計給之養老給付金額,由
財政部撥補。本年度編列預算撥補預估106年
度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實現數等如列數。
14,425,323,000 15,079,476,000 -654,153,000 -4.34%
0400 獎補助費 14,425,323,000 15,079,476,000 -654,153,000 -4.34%
0444 公保軍保及退撫基金差額補助 14,425,323,000 15,079,476,000 -654,153,000 -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