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文化部本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607,304,000 元()
計畫內容
1.培育在地文化人才與藝文團體,並活化應用推廣行銷社
造藝文相關成果,輔導原住民文化藝術創作及行銷,扶
植新住民推廣多元文化特色。
2.擴大民間共同參與,辦理青年村落文化行動方案,促進
都會參與社造工作,並鼓勵第二部門共同協力,增進城
鄉相互合作機會及第二部門回饋機制。
3.輔導縣市發展在地知識,並擴大引入民間團體組成同好
聯盟、議題社群或社造家族,推動審議式民主促進民間
活力自主解決在地問題。
4.辦理博物館事業及環境整備,推動博物館輔導、人才培
育、行銷推廣計畫及培植中介組織能量。
5.強化國際參與,推動國際博物館組織交流合作,提升國
際能見度及臺灣影響力。
6.辦理審(勘)查文化設施興建、整建或營運計畫;推動
促進民間參與文化建設相關業務。
7.文化資源業務推動與輔導計畫宣導。
預期成果
1.擴大在地文化之記錄與連結、促進原住民文化保存、培
養社區民眾認識及尊重新住民文化,以推動多樣文化之
認同並進行活化再運用及推廣行銷。
2.增強青年對在地文化的認同感、鼓勵都會退休人力投入
社造工作,並普及國人藝文活動之參與權利,加深企業
社會責任,擴大全民關心公共事務。
3.強化行政部門動能,建立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公所各層級
輔導培力措施,擴大社造參與深度及廣度。
4.培養博物館人員專業職能,提升各領域專業人才素養,
與國際專業社群合作交流,拓展文化外交;促進多元觀
點溝通。
5.健全博物館發展環境,扶植博物館專業提升,落實文化
近用權,連結大眾與土地之記憶,以博物館推動文化多
樣性及生物多樣性的維護。
6.建構城鄉均衡文化設施,並完備經營管理機制,引進民
間資源,帶動藝文發展。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9預算 | 108預算 | 108差異 | 108比例 |
|---|---|---|---|---|---|---|---|---|---|
| 01 | 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發展 | 1.社區營造三期及村落文化發展計畫奉行政院 104年10月15日院臺文字第1040054531號函 核定,希望藉由促進文化扎根、擴大民間參 與、行政分層培力等策略,達到培育在地文 化人才與藝文團體,及達成社區永續經營之 目標,計畫總經費2,050,000千元,執行期 間為105至110年,105至108年已編列1,161, 330千元,本年度續編第5年經費305,744千 元,其內容如下: (1)召開相關審查、訪視、評核會議與各項 專案諮詢輔導所需之學者專家出席費及 審查費,以及辦理業務說明與執行情形 工作會議所需差旅、租車及各項行政作 業費用等(場地器材、勞力外包等), 計列9,468千元;委託專業團隊進行青年 提案輔導、原住民提案輔導、審議式民 主推動輔導、策辦新住民展演、辦理第 二部門參與社造之工作坊及論壇、進行 社造人才庫建置、強化「臺灣社區通網 站」功能、辦理國內外交流座談及會議 、社區營造與藝文人才教育及行銷宣導 等工作,計列53,549千元(含資本門1,1 58千元),合共63,017千元。 (2)補助直轄市、各縣市政府擴大培育在地 文化人才及藝文團體,協助推展社區營 造工作,輔導新住民自主提案及參與社 造藝文工作、推動都會公廈參與社造機 制、輔導社造中心持續推展運作,引入 民間團體組成同好聯盟、議題社群或社 造家族、鼓勵公所成立社造資源整合平 臺推動公民審議及社造工作等,計列160 ,606千元;補助國內團體、大專院校辦 理社造青銀合創實驗方案,鼓勵社區引 入青年創意及活力進駐地方,善用在地 資源並結合退休人力投入社造工作,堅 壯社區組織、強化社造觀念推廣及社造 跨域合作;補助及輔導原住民參與村落 文化發展相關計畫之推廣,促進部落文 化世代傳承等,計列40,621千元;辦理 村落文化及社區營造人才赴國外交流計 畫,計列1,500千元,合共202,727千元 。 (3)辦理青年村落文化行動方案、社區營造 員及社區營造相關活動,計列39,000千 元(獎勵金)。 (4)辦理文化資源相關人士之急難救助,計 列1,000千元。 2.辦理社區母語推廣工作,保存族群生活文化 ,計列8,190千元。 |
313,934,000 | 289,344,000 | 24,590,000 | 8.50% | |||
| 2000 | 業務費 | 70,049,000 | |||||||
| 2009 | 通訊費 | 500,000 | |||||||
| 2021 | 其他業務租金 | 500,000 | |||||||
| 2033 | 臨時人員酬金 | 4,268,000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2,100,000 | |||||||
| 2039 | 委辦費 | 41,190,000 | |||||||
| 2051 | 物品 | 400,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19,391,000 | |||||||
| 2072 | 國內旅費 | 900,000 | |||||||
| 2081 | 運費 | 400,000 | |||||||
| 2084 | 短程車資 | 400,000 | |||||||
| 3000 | 設備及投資 | 1,158,000 | |||||||
| 3030 |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1,118,000 | |||||||
| 3040 | 權利 | 40,000 | |||||||
| 4000 | 獎補助費 | 242,727,000 | |||||||
| 4005 |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 59,250,000 | |||||||
| 4010 | 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 94,076,000 | |||||||
| 4015 | 對福建省各縣之補助 | 7,280,000 | |||||||
| 4030 |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 1,000,000 | |||||||
| 4040 |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38,621,000 | |||||||
| 4045 | 對私校之獎助 | 1,000,000 | |||||||
| 4065 | 社會福利津貼及濟助 | 1,000,000 | |||||||
| 4085 | 獎勵及慰問 | 39,000,000 | |||||||
| 4090 | 其他補助及捐助 | 1,5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