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核能安全委員會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6,740,000 元()
計畫內容
1.核設施安全與維護之管制。
2.核電廠運轉與除役安全管制及獨立驗證技術發展。
預期成果
1.針對國內2部運轉中、4部除役過渡前期核能機組執行安
全及品質管制。
2.針對運轉及除役過渡前期核能機組採行各類視察(駐廠
視察、專案視察、不預警視察等)與安全審查作為,查
證問題缺失,再透過函發注改、違規等手段,要求台電
公司檢討改善,以確保機組運轉以及系統設備維護品質
安全無虞。另針對國內其他核設施執行相關安全視察作
業,以保障大眾健康。
3.辦理核一廠、核二廠除役計畫重要管制事項及核三廠除
役先期準備之管制作業,周全除役計畫管制作業及確保
除役作業之安全。
4.精進我國核能電廠對天然危害之因應能力,並配合我國
核電廠除役時程,持續精進除役管制技術,建立國內相
關管制法規及導則之技術基礎、提升核電廠除役輻射偵
檢與調查作業之品質獨立驗證技術及除役管制關鍵事項
審查與視察技術能力。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3預算 |
|---|---|---|---|---|---|---|
| 01 | 核設施安全與維護之管制 | 1.本計畫為經常性業務,內容為: (1)執行運轉中核能電廠駐廠視察、不預警視 察、專案團隊視察、各核能機組大修視察 及現場作業評鑑、運轉人員執照考試與再 訓練,及其他核設施安全視察等工作。 (2)辦理核設施運轉安全相關專案審查與諮詢 ,包含辦理核子反應器設施安全諮詢會、 核設施相關安全分析評估及查證、運轉規 範修改申請案審查、核能電廠異常事件審 查、設備維護品質管制作業、核電廠因應 福島事故後續改善案等。 (3)執行核一廠、核二廠除役過渡前期駐廠視 察、不預警視察、專案團隊視察等現場管 制作業,及除役過渡階段技術規範修改申 請案、除役過渡階段廠內外事件風險評估 等審查工作;執行核一廠、核二廠除役計 畫重要管制事項及核三廠除役先期準備之 管制作業,確保除役計畫規劃周全及除役 安全。 2.業務費10,140千元包含: (1)參加核設施運轉或除役安全管制作業相關 專業訓練課程或研討會、核電廠反應器運 轉人員考官及駐廠視察員訓練所需費用600 千元,派員赴美國研習核能電廠安全稽察 與管制技術訓練費359千元,合計教育訓練 費959千元。 (2)聘請國內專業人士協助提供核設施運轉或 除役安全有關之專案技術諮詢、辦理核子 反應器設施安全諮詢會委員之出席費460千 元,核一廠、核二廠除役過渡階段前期安 全管制、除役計畫重要管制事項及核三廠 運轉安全評估等相關審查費1,800千元,反 應器運轉人員執照考試測驗命題、監考、 閱卷及相關費用150千元,合計按日按件計 資酬金2,410千元。 (3)精進我國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相關法規或 管制措施委託研究所需經費880千元。 (4)辦公物品費84千元。 (5)印製核能電廠視察及審查報告、製作新版 稽查人員工作服及護具、及管制技術教具 等172千元,管制資料文書處理工作委外經 費1,419千元,辦理核電廠運轉或除役安全 審查相關資訊公開說明會150千元,邀請專 業人士協助辦理核電廠除役相關研討會828 千元,合計一般事務費2,569千元。 (6)傳真機、影印機等設備維護費80千元。 (7)辦理核一廠、核二廠駐廠及除役過渡階段 前期安全專案等視察,辦理核三廠駐廠、 大修、不預警等視察,辦理核電廠除役先 期準備作業視察與核能電廠突發事件調查 及追蹤,辦理國內其他核設施安全視察等 所需國內出差費2,300千元。 (8)參加2024年台美核設施安全管制技術合作 年會278千元,參加2024年美國核管會核能 管制資訊會議134千元,參加2024年歐亞等 國核能管制或技術資訊會議202千元,參加 經濟合作發展組織核能署(OECD/NEA)召開 之技術會議114千元,參加2024年太平洋盆 地核能會議130千元,合計國外旅費858千 元。 |
10,140,000 | |||
| 2000 | 業務費 | 10,140,000 | ||||
| 2003 | 教育訓練費 | 959,000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2,410,000 | ||||
| 2039 | 委辦費 | 880,000 | ||||
| 2051 | 物品 | 84,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2,569,000 | ||||
| 2069 |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80,000 | ||||
| 2072 | 國內旅費 | 2,300,000 | ||||
| 2078 | 國外旅費 | 858,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