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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109-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1頁
預算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7,859,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辦理銀行業與金融控股公司之監理法規及制度、 風險管理政策、資本適足性管理規範及兩岸金融往來政策 暨法規;金控公司轄下銀行及票券公司、非金控公司轄下 銀行、中華郵政公司、中小企業銀行、票券金融公司、信 用合作社、電子支付機構等業務之監督管理,審核外國銀 行申請設立代表人辦事處、分行與國際金融業務分行,審 核大陸地區銀行設立代表人辦事處及分行,推動國際金融 事務,及強化對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管理。
預期成果
健全金控公司及銀行業監理法規,推動實施新巴塞爾資本 協定修正內容,強化金控公司及銀行業風險管理,鼓勵銀 行從事金融商品創新與業務多元化,健全金控公司、商業 銀行、信用合作社、票券金融業務、信託業務、電子支付 業務及信用卡、現金卡、電子票證等支付工具市場機制, 落實銀行遵循法令規範,改善資產結構,提升服務品質及 金融競爭力,強化與國際金融監理機關之合作。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9預算 108預算 108差異 108比例
01 銀行監理 本計畫係為健全銀行業務之管理,強化主管機
關功能,維護市場紀律及對銀行之監督管理及
其法令制度之研究、擬訂、修正等,計編列經
費7,859千元,其內容如下:
1.派員參加國外訓練機構研習相關課程旅費22
 1千元。
2.郵寄各類公文函件及報表資料等所需郵資21
 0千元。
3.辦理銀行監理及業務聯繫所需數據、電話費
 2,064千元。
4.影印機設備等租金557千元。
5.辦理銀行監理及召開各項會議所需文具紙張
 等經費749千元。
6.召開各項會議所需資料印製、會場佈置及其
 他雜支等經費224千元。
7.國內出差旅費304千元。
8.赴大陸地區參與國際金融會議旅費661千元
 。
9.赴國外參與國際金融會議旅費2,779千元。
10.台北市內參與各種會議及洽公短程車資90
  千元。
7,859,000 7,780,000 79,000 1.02%
2000 業務費 7,859,000
2003 教育訓練費 221,000
2009 通訊費 2,274,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557,000
2051 物品 749,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224,000
2072 國內旅費 304,000
2075 大陸地區旅費 661,000
2078 國外旅費 2,779,000
2084 短程車資 9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