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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106-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8頁
預算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7,927,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辦理銀行業與金融控股公司之監理法規及制度、 風險管理政策、資本適足性管理規範及兩岸金融往來政策 暨法規;金控公司轄下銀行及票券公司、非金控公司轄下 銀行、中華郵政公司、中小企業銀行、票券金融公司、信 用合作社、電子支付機構等業務之監督管理,審核外國銀 行申請設立代表人辦事處、分行與國際金融業務分行,審 核大陸地區銀行設立代表人辦事處及分行,推動國際金融 事務,及強化對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管理。
預期成果
健全金控公司及銀行業監理法規,推動實施新巴塞爾資本 協定修正內容,強化金控公司及銀行業風險管理,規範兩 岸金融往來,鼓勵銀行從事金融商品創新與業務多元化, 健全金控公司、商業銀行、信用合作社、票券金融業務、 信託業務、電子支付業務及信用卡、現金卡、電子票證等 支付工具市場機制,落實銀行遵循法令規範,改善資產結 構,提升服務品質及金融競爭力,強化與國際金融監理機 關之合作。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6預算 105預算 105差異 105比例
01 銀行監理 本計畫係為健全銀行業務之管理,強化主管機
關功能,維護市場紀律及對銀行之監督管理及
其法令制度之研究、擬訂、修正等,計編列經
費7,927千元,其內容如下:
1.派員參加國外訓練機構研習相關課程旅費29
 8千元。
2.郵寄各類公文函件及報表資料等所需郵資14
 4千元。
3.辦理銀行監理及業務聯繫所需數據、電話費
 2,024千元。
4.影印機設備等租金557千元。
5.辦理銀行監理及召開各項會議所需文具紙張
 及參考書籍等經費1,049千元。
6.主管銀行法規修訂、編製及召開各項會議所
 需資料印製、會場佈置及其他雜支等經費28
 0千元。
7.國內出差旅費304千元。
8.赴大陸地區參與國際金融會議旅費962千元
 。
9.赴國外參與國際金融會議旅費2,219千元。
10.台北市內參與各種會議及洽公短程車資90
  千元。
7,927,000 8,088,000 -161,000 -1.99%
0200 業務費 7,927,000 8,088,000 -161,000 -1.99%
0201 教育訓練費 298,000 214,000 84,000 39.25%
0203 通訊費 2,168,000 2,184,000 -16,000 -0.73%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557,000 702,000 -145,000 -20.66%
0271 物品 1,049,000 1,049,000 0 0.00%
0279 一般事務費 280,000 280,000 0 0.00%
0291 國內旅費 304,000 304,000 0 0.00%
0292 大陸地區旅費 962,000 962,000 0 0.00%
0293 國外旅費 2,219,000 2,303,000 -84,000 -3.65%
0295 短程車資 90,000 90,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