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606,000 元()
計畫內容
查核普通公務、特種公務、公有營(事)業、財物審計、覆
審審計、專案調查等審計工作及審編臺南市113年度半年
結算查核報告及112年度總決算審核報告等。
預期成果
1.完成審計法所規定任務。
2.完成普通公務審計、特種公務審計、公營及公有事業審
計暨財物審計工作。
3.完成覆核審計工作。
4.完成專案調查工作。
5.完成112年度臺南市總決算審核報告、113年度半年結算
查核報告。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3預算 |
|---|---|---|---|---|---|---|
| 01 | 審計工作 | 1.辦公廳舍水費、電費等296千元。 2.公務所需電話、數據通訊及郵資等費用60千元 。 3.文具紙張、法令書刊、碳粉、電腦耗材等150 千元。 4.審核報告、查核報告印刷等費用180千元。 5.各項財務收支抽查、專案調查等差旅費用920 千元。 |
1,606,000 | |||
| 2000 | 業務費 | 1,606,000 | ||||
| 2006 | 水電費 | 296,000 | ||||
| 2009 | 通訊費 | 60,000 | ||||
| 2051 | 物品 | 150,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180,000 | ||||
| 2072 | 國內旅費 | 92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