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2-調查局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40頁
預算機關
調查局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296,530,000 元()
計畫內容
1.人員維持。 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3.一般行政業務。 4.資訊作業。 5.人員訓練。 6.出國參加會議及訓練。
預期成果
1.促進事務管理效率,期達行政支援業務效果,提高工作  績效。 2.接待各界人士參觀,鼓勵民眾檢舉不法,協助推展本局  各項工作。 3.加強資訊作業建檔運用,積極推動資料處理自動化及支  援案件偵辦,提高工作效率。 4.辦理調查人員養成教育及在職專精訓練,提高專業知能  ,以提升工作績效。 5.選派優秀人員26人出國參加國際會議及9人參加國際訓  練,提升打擊犯罪效能。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2預算 111預算 111差異 111比例
01 人員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人事費4,820,601千元,其
內容如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3,130,720千元,係職員
 及考試錄取訓練人員2,624人之薪俸、加給
 等。
2.約聘僱人員待遇19,190千元,係約聘僱人員
 33人之酬金等。
3.技工及工友待遇96,780千元,係技工31人、
 駕駛137人及工友69人之工餉、加給等。
4.獎金730,630千元,係考績獎金、年終工作
 獎金、重大案件破案獎金及獎章之獎勵金等
 。
5.其他給與67,670千元,係休假補助及因公傷
 殘死亡慰問金等。
6.加班值班費271,145千元,係超時加班費及
 未休假加班費。
7.退休退職給付5,055千元,係退職駐衛警依
 法應提撥超額公保年金及技工、工友退職補
 償金等。
8.退休離職儲金231,251千元,係現職人員及
 約聘僱人員依法應提撥之退休、離職儲金等
 。
9.保險268,160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提撥
 之公、勞、健保費等。
4,820,601,000 4,608,860,000 211,741,000 4.59%
1000 人事費 4,820,601,000 4,608,860,000 211,741,000 4.59%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3,130,720,000 2,986,400,000 144,320,000 4.83%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19,190,000 18,530,000 660,000 3.56%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96,780,000 93,050,000 3,730,000 4.01%
1030 獎金 730,630,000 710,350,000 20,280,000 2.85%
1035 其他給與 67,670,000 65,170,000 2,500,000 3.84%
1040 加班值班費 271,145,000 250,100,000 21,045,000 8.41%
1045 退休退職給付 5,055,000 7,200,000 -2,145,000 -29.79%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231,251,000 214,900,000 16,351,000 7.61%
1055 保險 268,160,000 263,160,000 5,000,000 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