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1-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3頁
預算機關
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9,744,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本署辦理人事、主計、文書以及有關行政科室等 單位之經常工作事項。
預期成果
日常行政事務,力求迅速,隨時處理。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1預算 110預算 110差異 110比例
01 人員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人事費18,200千元,其內容
如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10,341千元,係職員8人
 之薪俸、加給等。
2.約聘僱人員待遇673千元,係聘用1人之酬金
 等。
3.技工及工友待遇1,156千元,係駕駛1人及工
 友1人之工餉、加給等。
4.獎金2,586千元,係考績獎金及年終工作獎
 金等。
5.其他給與176千元,係休假補助及員工因公
 傷殘死亡慰問金等。
6.加班值班費1,303千元,係加、值班費及不
 休假加班費等。
7.退休離職儲金886千元,係現職人員及約聘
 僱人員依法應提撥之退休金等。
8.保險1,079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提撥之
 公、勞、健保費等。
18,200,000 17,659,000 541,000 3.06%
1000 人事費 18,200,000 17,659,000 541,000 3.06%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0,341,000 10,234,000 107,000 1.05%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673,000 673,000 0 0.00%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1,156,000 1,156,000 0 0.00%
1030 獎金 2,586,000 2,489,000 97,000 3.90%
1035 其他給與 176,000 171,000 5,000 2.92%
1040 加班值班費 1,303,000 1,177,000 126,000 10.71%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886,000 801,000 85,000 10.61%
1055 保險 1,079,000 958,000 121,000 1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