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0-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8頁
預算機關
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14,490,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辦理一般行政管理事務。
預期成果
促進事務管理效率,提高工作績效。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0預算 109預算 109差異 109比例
01 人員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人事費275,593千元,其內
容如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178,437千元,係職員200
 人之薪俸、加給等。
2.技工及工友待遇3,594千元,係駕駛6人及工
 友4人之工餉、加給等。
3.獎金41,880千元,係考績獎金及年終工作獎
 金等。
4.其他給與3,051千元,係休假補助等。
5.加班值班費18,201千元,係加、值班費及不
 休假加班費等。
6.退休離職儲金13,867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
 應提撥之退休、離職儲金等。
7.保險16,563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提撥之
 公、勞、健保費等。
275,593,000 274,660,000 933,000 0.34%
1000 人事費 275,593,000 274,660,000 933,000 0.34%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78,437,000 181,900,000 -3,463,000 -1.90%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3,594,000 4,006,000 -412,000 -10.28%
1030 獎金 41,880,000 37,750,000 4,130,000 10.94%
1035 其他給與 3,051,000 2,982,000 69,000 2.31%
1040 加班值班費 18,201,000 19,664,000 -1,463,000 -7.44%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13,867,000 12,108,000 1,759,000 14.53%
1055 保險 16,563,000 16,250,000 313,000 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