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1-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0頁
預算機關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801,108,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各科室辦理一般行政之經常性工作業務。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完成所有工作,並求迅速正確,提高工作效率。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1預算 110預算 110差異 110比例
01 人員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人事費747,469千元,其內
容如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510,792千元,係職員558
 人之薪俸、加給等。
2.技工及工友待遇8,508千元,係駕駛12人及
 工友11人之工餉、加給等。
3.獎金100,816千元,係考績獎金、年終工作
 獎金及獎章之獎勵金等。
4.其他給與8,050千元,係休假補助。
5.加班值班費45,990千元,係加、值班費及不
 休假加班費等。
6.退休離職儲金32,003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
 應提撥之退休、離職儲金等。
7.保險41,310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提撥之
 公、勞、健保費等。
747,469,000 715,441,000 32,028,000 4.48%
1000 人事費 747,469,000 715,441,000 32,028,000 4.48%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510,792,000 502,236,000 8,556,000 1.70%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8,508,000 8,508,000 0 0.00%
1030 獎金 100,816,000 98,087,000 2,729,000 2.78%
1035 其他給與 8,050,000 6,750,000 1,300,000 19.26%
1040 加班值班費 45,990,000 33,170,000 12,820,000 38.65%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32,003,000 28,847,000 3,156,000 10.94%
1055 保險 41,310,000 37,843,000 3,467,000 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