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9頁
預算機關
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31,547,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本署各科室辦理一般行政之經常性工作業務。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完成所有工作,並求迅速正確,提高工作效率。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113預算 113差異 113比例
01 人員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人事費496,498千元,其內容
如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345,786千元,係職員311人
 之薪俸、加給等。
2.技工及工友待遇3,828千元,係駕駛11人及工
 友4人之工餉、加給等。
3.獎金69,993千元,係考績獎金、年終工作獎金
 及獎章之獎勵金等。
4.其他給與3,800千元,係休假補助。
5.加班費25,231千元,係加班費及未休假加班費
 等。
6.退休離職儲金22,210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
 提撥之退休、離職儲金等。
7.保險25,650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提撥之公
 、勞、健保費等。
496,498,000 468,789,000 27,709,000 5.91%
1000 人事費 496,498,000 468,789,000 27,709,000 5.91%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345,786,000 330,092,000 15,694,000 4.75%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3,828,000 3,828,000 0 0.00%
1030 獎金 69,993,000 63,550,000 6,443,000 10.14%
1035 其他給與 3,800,000 3,800,000 0 0.00%
1040 加班費 25,231,000 22,211,000 3,020,000 13.60%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22,210,000 20,758,000 1,452,000 6.99%
1055 保險 25,650,000 24,550,000 1,100,000 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