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9-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5頁
預算機關
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420,944,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本署各科室辦理一般行政之經常性工作業務。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完成所有工作,並求迅速正確,提高工作效率。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9預算 108預算 108差異 108比例
01 人員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人事費384,635千元,其內
容如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266,455千元,係職員258
 人之薪俸、加給等。
2.技工及工友待遇6,075千元,係技工1人、駕
 駛11人及工友6人之工餉、加給等。
3.獎金52,830千元,係考績獎金、年終工作獎
 金及獎章之獎勵金等。
4.其他給與4,100千元,係休假補助。
5.加班值班費17,149千元,係加、值班費及不
 休假加班費等。
6.退休離職儲金16,102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
 應提撥之退休、離職儲金等。
7.保險21,924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提撥之
 公、勞、健保費等。
384,635,000 383,056,000 1,579,000 0.41%
1000 人事費 384,635,000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266,455,000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6,075,000
1030 獎金 52,830,000
1035 其他給與 4,100,000
1040 加班值班費 17,149,000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16,102,000
1055 保險 21,92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