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87,910,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配合協助審判業務執行。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有效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9預算 | 108預算 | 108差異 | 108比例 |
|---|---|---|---|---|---|---|---|---|---|
| 01 | 人員維持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80,553千元,均屬人事費, 其內容如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47,004千元,係職員42人 ,法警7人之待遇經費。 2.約聘僱人員待遇3,535千元,係聘用人員4人 ,約僱人員1人之待遇經費。 3.技工及工友待遇4,600千元,係技工1人、駕 駛5人及工友2人之待遇經費。 4.獎金10,700千元,包括: (1)考績獎金4,900千元。 (2)年終工作獎金5,800千元。 5.其他給與1,050千元,包括: (1)休假補助950千元。 (2)員工因公受傷慰問金100千元。 6.加班值班費5,279千元,包括: (1)超時加班費3,259千元。 (2)不休假加班費1,300千元。 (3)值班費720千元。 7.退休離職儲金3,660千元,包括: (1)依法提撥公務人員退撫基金經費2,800千 元。 (2)依法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及約聘僱人員 離職儲金經費39千元。 (3)依法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及技工工友工 資墊償基金經費821千元。 8.保險4,725千元,包括: (1)健保保險補助3,070千元。 (2)公保保險補助1,105千元。 (3)勞保保險補助550千元。 |
80,553,000 | 81,433,000 | -880,000 | -1.08% | |||
| 1000 | 人事費 | 80,553,000 | |||||||
| 1015 |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47,004,000 | |||||||
| 1020 | 約聘僱人員待遇 | 3,535,000 | |||||||
| 1025 | 技工及工友待遇 | 4,600,000 | |||||||
| 1030 | 獎金 | 10,700,000 | |||||||
| 1035 | 其他給與 | 1,050,000 | |||||||
| 1040 | 加班值班費 | 5,279,000 | |||||||
| 1050 | 退休離職儲金 | 3,660,000 | |||||||
| 1055 | 保險 | 4,72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