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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112-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41頁
預算機關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630,000 元()
計畫內容
汰購21人座大客車1輛、勘驗車1輛及公務機車1輛。
預期成果
便利公務進行,增進工作效率。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2預算 111預算 111差異 111比例
01 交通及運輸設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3,630千元,均屬運輸設備
費,係汰購21人座大客車1輛2,760千元、勘驗
車1輛750千元及公務機車1輛120千元,合共如
列數。
3,630,000 700,000 2,930,000 418.57%
3000 設備及投資 3,630,000 700,000 2,930,000 418.57%
3025 運輸設備費 3,630,000 700,000 2,930,000 41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