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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11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47頁
預算機關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4,000,000 元()
計畫內容
汰購大型警備車、勘驗車及觀護車等設備。
預期成果
便利公務進行,增進工作效率。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3預算 112預算 112差異 112比例
01 交通及運輸設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4,000千元,均屬運輸設備
費,係汰購大型警備車1輛5,100千元、勘驗車
4輛7,120千元及觀護車1輛1,780千元,合共如
列數。
14,000,000 17,800,000 -3,800,000 -21.35%
3000 設備及投資 14,000,000 17,800,000 -3,800,000 -21.35%
3025 運輸設備費 14,000,000 17,800,000 -3,800,000 -2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