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選擇分支計畫:
資料來源:110-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44頁
預算機關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8,196,000 元()
計畫內容
汰購首長專用車、小型警備車、21人座警備車及法庭混音 機(綜合擴大機)等設備。
預期成果
便利公務進行,增進工作效率。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0預算 109預算 109差異 109比例
01 交通及運輸設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8,196千元,其內容如下:
1.機械設備費2,576千元,係汰購人犯行經動
 線及法庭區監視系統、司法新廈及新店辦公
 大樓監視系統及本院院區法庭混音機(綜合
 擴大機)等設備購置費。
2.運輸設備費5,620千元,係汰購首長專用車1
 輛820千元、小型警備車1輛1,300千元及21
 人座警備車1輛3,500千元,合共如列數。
8,196,000 4,135,000 4,061,000 98.21%
3000 設備及投資 8,196,000 4,135,000 4,061,000 98.21%
3020 機械設備費 2,576,000
3025 運輸設備費 5,620,000 4,135,000 1,485,000 3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