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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110-臺中高等行政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7頁
預算機關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940,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與行政訴訟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預期成果
辦理行政訴訟審判業務,本年度預定辦理800件,依施政 計畫預定進度,按期完成。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0預算 109預算 109差異 109比例
01 辦理行政訴訟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2,940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2,822千元,包括:
(1)通訊費501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26千元。
<2>郵資費475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83千元,包括:
<1>特約通譯報酬20千元。
<2>行政訴訟案件鑑定費63千元。
(3)物品1,211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470千元。
<2>法律圖書購置費600千元。
<3>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
  音、錄影等耗材費41千元。
<4>辦理法學研討會經費100千元。
(4)一般事務費880千元,包括:
<1>電子卷證委外掃描經費420千元。
<2>各類書表等印製費429千元。
<3>提解出庭應訊被告誤餐費及開庭逾時
  誤餐費31千元。
(5)國內旅費147千元,包括:
<1>行政訴訟事件出外調查證據旅費69千
  元。
<2>行政訴訟事件證人、鑑定人旅費59千
  元。
<3>特約通譯旅費19千元。
2.設備及投資118千元,係零星設備購置費。
2,940,000 2,936,000 4,000 0.14%
2000 業務費 2,822,000 2,822,000 0 0.00%
2009 通訊費 501,000 501,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83,000 83,000 0 0.00%
2051 物品 1,211,000 1,211,000 0 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880,000 880,000 0 0.00%
2072 國內旅費 147,000 147,000 0 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118,000 114,000 4,000 3.51%
3035 雜項設備費 118,000 114,000 4,000 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