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承辦單位
都市規劃科、都市更新科
預算金額
422,585,000 元()
計畫內容
1.高雄市前鎮小港部分地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2.依據「高雄市城鄉發展及都市更新基金收支管理及運用自治條例」第3條第1項第6款規定:「本府
依預算程序之撥款」辦理。
3.本府都市發展局以市有土地作價投資。
預期成果
1.發展都市計畫繁榮都市增進居民環境品質。2.促進土地有效利用,誘導都市健全發展。
3.促進公有土地開發利用,推動都市健全發展。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6預算 |
|---|---|---|---|---|---|---|
| 3000 | 設備及投資 | 市款6,200,306元,收支併列416,384,694元 | 422,585,000 | |||
| 3015 | 公共建設及設施費 | 6,2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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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雄市前鎮小港部分地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 2.依都市計畫法第26條規定, 辦理已達法令年限,依法需通 盤檢討之都市計畫區,定期辦 理通盤檢討規劃作業,因應臺 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與 本府政策指示事項,並參酌機 關團體或人民建議,依法檢討 本市前鎮區之臨海特定區、佛 公地區與小港區之二苓地區、 高速公路五甲交流道附近特定 區與港墘地區與小港特定區等 都市計畫區之土地使用規劃、 公共設施配置及土地使用分區 管制要點等,以促進土地有效 利用,誘導都市健全發展。 3.本計畫總經費14,200,000 元,採一次發包分3年編列預 算辦理,以前年度編列 8,000,000元,本年度編列 6,200,000元。4.規劃費6,019,000元。 5.作業費181,000元。 6,019,000*3%≒181,000 |
1 | 年 | 6,200,000 | 6,200,000 | ||
| 3045 | 投資 | 416,385,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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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三民區大港段七小段668-4、668-5、668-6、668-9、 668-10、668-11、668-14地號 等7筆土地,作價投資「高雄 市城鄉發展及都市更新基 金」,作為都市更新基地(由 公務預算編列投資基金,收支 併列) |
1 | 年 | 104,379,974 | 104,379,97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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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岡山區岡山段82-46、82-159、84、87地號等4筆市有土 地,作價投資「高雄市城鄉發 展及都市更新基金」,作為都 市更新基地(由公務預算編列 投資基金,收支併列)。 |
1 | 年 | 312,004,720 | 312,004,720 | ||
| 配合預算編列至千元。 | 1 | 年 | 306 | 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