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116年預算案-環保局主管第62頁
預算機關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承辦單位
空噪科、土水科、工程規劃科、廢管科、綜計科、氣變科
預算金額
454,345,000 元(
計畫內容
 1.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噪音管制法等有關法令,稽查取締本市空氣污染事件及執行本市噪音振動與非游離輻射管制,並針對違反交通噪音之改善計畫案件進行審查及核定等工作。 2.加強水污染防治工作,並推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的預防與整治措施,另執行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 制計畫、飲用水採樣與檢測相關工作及環境用藥管理等計畫。 3.一般廢棄物處理設施與環保設施新建、重建、活化等工程之規劃、設計、施工及擬訂、督導、推動 底渣再利用等事項。 4.管理本市事業廢棄物相關調度及流向管制,避免二次污染及建立事業機構事業廢棄物處理資料,統 籌整合管理本市事業廢棄物相關調度及流向管制。 5.依據環境影響評估法及公害糾紛處理法等有關法令,執行本巿環境影響評估工作、環境教育及公害 所造成民事糾紛之處理等工作,另執行研究發展管制考核行政業務及本局業務電腦化之推展及支 援,系統網站維護及各項資安管理。 6.為因應全球氣候變遷及邁向2050淨零排放目標,研擬及推動城市淨零排放策略、溫室氣體減量、產 業碳盤查輔導,推動氣候變遷調適、低碳永續家園、淨零綠生活、淨零社區,提升城市韌性。
預期成果
 依各項計畫執行,並達成預計目標。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6預算
01 空氣污染防制及噪音振動管制 市款180,000元,收支併列12,281,000元 12,461,000
1000 人事費 市款2,000元,收支併列1,481,000元 1,483,000
1030 獎金 1,481,000
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罰款收入,依規定提列獎金
﹝4.29%﹞,為配合預算編列
至千元,減列320元。
1 34,000 34,000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案件罰款收入,依規定提列獎金
﹝4.02%﹞,為配合預算編列
至千元,減列200元。
1 1,447,000 1,447,000
1040 加班費 2,000
急辦各項業務加班費。 1 2,000 2,000
2000 業務費 市款178,000元 178,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000
噪音改善計畫書委員書面出席、審查費。 1 4,000 4,000
2051 物品 4,000
電腦週邊耗材及文具用品等。 1 4,000 4,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76,000
印製噪音相關法規、宣導品、畫製噪音管制區圖、委員出席
餐費及其他雜支。
1 76,000 76,0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40,000
噪音監測儀器設備耗材、維護等費用。 1 40,000 40,000
2072 國內旅費 54,000
業務人員洽公及參加各種會議出差旅費、委員出席交通費。 1 54,000 54,000
4000 獎補助費 收支併列10,800,000元 10,800,000
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10,800,000
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施行細則,提列補助空氣污染防制基
金。
1 10,800,000 10,8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