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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14.衛生局-115預算(案)第170頁
預算機關
雲林縣衛生局
承辦單位
保健科
預算金額
9,662,000 元(
計畫內容
 1.特殊群體。2.青少年性健康教育。 3.人口政策及婦幼健康促進。 4.兒童發展聯合評估服務計畫。 5.新住民生育保健通譯員服務計畫。
預期成果
 加強保健工作,提昇人口品質。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1000 人事費 縣庫負擔10,000元 10,000
1040 加班費 10,000
辦理特殊群體、人口政策、婦幼健康促進及青少年性健康教
育等篩檢、整理資料、宣導活
動、追蹤個案等超時加班費。
(詳見人事費分析表)
1 10,000 10,000
2000 業務費 縣庫負擔505,000元,收支併列899,000元(中央補助899,000
元)
1,404,000
2009 通訊費 20,000
辦理特殊群體、人口政策、婦幼健康促進及青少年性健康教
育等業務聯繫電話費、郵資、
明信片等費用。
1 15,000 15,000
國民健康署運用菸品健康福利捐經費補助辦理兒童發展聯合
評估服務計畫所需聯繫電話
費、郵資、明信片及簡訊等費
用。(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114.7.24國健婦字
1 5,000 5,000
第1140462460號函) 0
2018 資訊服務費 10,000
辦理特殊群體、人口政策、婦幼健康促進及青少年性健康教
育等業務電腦及其周邊設備維
護費。
1 10,000 10,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0,000
辦理特殊群體、人口政策、婦幼健康促進及青少年性健康教
育等業務研習、教育宣導活動
等租用場地、桌椅、佈置用
具、舞台、燈光、音響設備、
服裝道具等租金費用。
1 10,000 10,000
2027 保險費 40,000
辦理特殊群體、人口政策、婦幼健康促進及青少年性健康教
育等業務研習、座談會及宣導
活動之通譯員及參加民眾保險
費。
8 5,000 40,000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7,600
辦理特殊群體、人口政策、婦幼健康促進及青少年性健康教
育等業務活動,場地清潔、衛
教宣導臨時工資及用具搬運費
及相關勞健保等費用。
5 1,520 7,6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880,320
國民健康署運用菸品健康福利捐經費補助辦理兒童發展聯合
評估服務計畫所需相關會議委
員出席費。(衛生福利部國民
健康署114.7.24國健婦字第
1140462460號函)
4 人次 2,500 10,000
辦理特殊群體、人口政策、婦幼健康促進及青少年性健康教
育等業務在職訓練、座談會及
宣導活動內聘講師鐘點費。
24 1,000 24,000
辦理特殊群體、人口政策、婦幼健康促進及青少年性健康教
育等業務研習、座談會外聘講
師鐘點費。
20 2,000 40,000
國民健康署運用菸品健康福利捐經費補助辦理兒童發展聯合
評估服務計畫所需業務相關人
15 2,000 30,000
員訓練、研習、座談會等外聘
講師鐘點費。(衛生福利部國
民健康署114.7.24國健婦字第
1140462460號函)
0
國民健康署運用菸品健康福利捐經費補助辦理兒童發展聯合
評估服務計畫所需相關人員訓
練、研習、座談會等內聘講師
鐘點費。(衛生福利部國民健
康署114.7.24國健婦字第
1140462460號函)
10 1,000 10,000
內政部運用新住民發展基金辦理新住民生育保健通譯員服務計畫通譯費用。(內政部114.5.8內授移字第1140931377號函) 1 749,000 749,000
辦理特殊群體、人口政策、婦幼健康促進及青少年性健康教
育等業務宣導活動及成果、計
畫審查等費用。
6 1,220 7,320
辦理特殊群體、人口政策、婦幼健康促進及青少年性健康教
育等業務,聘請專業人士從事
演出及主持人等費用。
2 5,000 10,000
2039 委辦費 60,000
委託醫療院所辦理補助特殊群體民眾(智障、精神病、有礙
優生遺傳疾病等之本人或配偶
或其二親等家屬患有以上疾
病;領有其他身心障礙手冊本
人或配偶;外籍配偶;大陸配
偶;列案低收入戶)採取女性
結紮手術避孕費用。
4 10,000 40,000
委託醫療院所辦理補助特殊群體民眾(智障、精神病、有礙
優生、遺傳疾病等之本人或配
偶或其二親等家屬患有以上疾
病;領有其他身心障礙手冊或
配偶;外籍配偶;大陸配偶;
列案低收入戶)採取男性結紮
手術避孕費用。
2 2,500 5,000
委託醫療院所辦理補助特殊群體民眾(智障、精神病、有礙
優生遺傳疾病等之本人或配偶
或其二親等家屬患有以上疾
病;領有其他身心障礙手冊或
配偶;外籍配偶;大陸配偶及
15 1,000 15,000
未成年婦女;列案低收入戶)
裝置子宮內避孕器費用。
0
2051 物品 134,620
辦理特殊群體、人口政策、婦幼健康促進及青少年性健康教
育等業務所需文具紙張、圖
書、篩檢材料、訪視用物、電
腦及其周邊設備之耗材等。
1 109,620 109,620
國民健康署運用菸品健康福利捐經費補助辦理兒童發展聯合
評估服務計畫所需文具紙張、
圖書及示教材料、碳粉及隨身
碟等消耗用品。(衛生福利部
國民健康署114.7.24國健婦字
第1140462460號函)
1 20,000 20,000
國民健康署運用菸品健康福利捐經費補助辦理兒童發展聯合
評估服務計畫所需購置電風
扇、辦公用具及電腦周邊用
品、錄音筆、數位錄影相機
等。(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114.7.24國健婦字第
1140462460號函)
1 5,000 5,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200,680
辦理特殊群體、人口政策、婦幼健康促進及青少年性健康教
育等業務宣導活動、研習會、
教育訓練及會議等誤餐費用。
100 100 10,000
辦理特殊群體、人口政策、婦幼健康促進及青少年性健康教
育等宣導活動有獎徵答、會場
佈置、資料印刷、獎牌製作、
茶水、媒體宣導、成果製作及
提供低收入戶安心待產包等。
1 140,680 140,680
國民健康署運用菸品健康福利捐經費補助辦理兒童發展聯合
評估服務計畫所需資料、成果
印製、媒體政策、宣導品、立
牌、場地佈置、紅布條、單張
及二代健保補充保費等所需費
用。(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114.7.24國健婦字第
1140462460號函)
1 40,000 40,000
國民健康署運用菸品健康福利捐經費補助辦理兒童發展聯合
評估服務計畫所需業務相關人
100 100 10,000
員訓練及宣導活動誤餐費用。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114.7.24國健婦字第
1140462460號函)
0
2072 國內旅費 40,780
辦理特殊群體、人口政策、婦幼健康促進及青少年性健康教
育等業務輔導、抽查、稽查研
習會、檢討會、訓練會、會場
布置及接洽業務等縣內旅費。
10×3 人×天 350 10,500
參加特殊群體、人口政策、婦幼健康促進及青少年性健康教
育等縣外研習會、檢討會、訓
練及接洽業務等縣外旅費。
5×2 人×天 1,000 10,000
國民健康署運用菸品健康福利捐經費補助辦理兒童發展聯合
評估服務計畫所需人員縣內研
習會、聯繫會及接洽業務等差
旅費。(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
署114.7.24國健婦字第
1140462460號函)
2×20 人×天 350 14,000
國民健康署運用菸品健康福利捐經費補助辦理兒童發展聯合
評估服務計畫所需人員縣外研
習會及接洽業務等差旅費。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114.7.24國健婦字第
1140462460號函)
2×3 人×天 1,000 6,000
配合預算編列增列進位數。 1 280 280
4000 獎補助費 縣庫負擔500元,收支併列8,247,500元(中央補助
8,247,500元)
8,248,000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8,248,000
國民健康署運用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基金補助醫院辦理兒童
發展聯合評估服務計畫聯合評
估中心費用。(衛生福利部國
民健康署114.7.24國健婦字第
1140462460號函)
1 8,247,500 8,247,500
配合預算編列增列進位數。 1 500 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