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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02.雲林縣政府-115預算(案)第490頁
預算機關
雲林縣政府
承辦單位
行政處
預算金額
1,250,000 元(
計畫內容
 1.配合本府所屬辦公廳舍與經管公有宿舍興修建工程與設備汰換購置。2.電動車充電樁安裝設置。
預期成果
 1.公有建築設備按時汰購,確保財產安全。2.保持車輛堪用狀態,隨時支援派遣任務。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3000 設備及投資 縣庫負擔1,250,000元 1,250,000
3015 公共建設及設施費 150,000
電動車充電樁安裝設置。 1 150,000 150,000
3035 雜項設備費 1,100,000
配合本府所屬辦公廳舍與經管公有宿舍興修建工程與設備汰
換購置。
1 1,100,000 1,100,000